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标准规范>> 地方标准

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检测监管及考核评价标准 闽建科[2010]61号

[2012-03-28]      来源:

闽建科[2010]61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 、公用局、福州市市容管理局: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卫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城建协会修订的《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检测监管及考核评价标准》,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13-93-2010,自2011年2月1日起实施。原标准《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检测监管及考核评价标准》DBJ/T13-93-2007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