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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T 19095-2008

[2012-05-15]      来源: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19095-2003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与GB/T19095-2003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英文名称修改为theclassificationsignsformunicipalsolidwaste;

---增加表1,用以表示十四个标志符号的层次结构;

---修改了可回收物、可燃垃圾、可堆肥垃圾的英文对照词;

---修改了PANTONG 色标号的后缀;

---修改了序号2有害垃圾、序号4可燃垃圾、序号5可堆肥垃圾、序号8塑料、序号10玻璃、序号12瓶罐的标志;

---序号2有害垃圾的说明列调整为表示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包括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电池、灯管和日用化学品等,;

---序号14电池的说明列调整为表示废电池,包括柱形电池、扣形电池、板形电池和异形电池等,;

---序号13厨余垃圾中文名称修改为餐厨垃圾,其英文对照词和说明做相应的修改;

---调整序号14电池和序号13厨余垃圾的次序;

---增加附录A,作为推荐使用的彩色标志,

本标准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环境卫生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上海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无限绿景环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文伟、吴其伟、王晓燕、刘竞、邓俊、王伟、王士利、姜建生、王鹏翔,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9095-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