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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吗?

[2012-03-28]      来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周宏春 教授

“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在“循环经济”的旗号下高歌猛进,甚至被国内一些专家“道德化”了。在参加环境保护会议、循环经济会议时,总能听到专家侃侃而谈,好像一说这就代表了环保,就站在了道德制高点,不提这句话就成了另类。在不少专家、记者和公众都说“分类是解决城市垃圾的根本途径”的现今,我只能大声说一句:“这是错的”!虽然在一些文章和一些场合我也用过“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这句话,但都强调“是有条件的”。

一、垃圾不一定是资源

本人认为,无论何时何地,垃圾就是垃圾,垃圾中的废品可以用作为资源或原料。有人会问,你这种说法不就是分类吗?是的,垃圾要分类,这样才能使垃圾中的废品“物尽其用”,这是循环经济所倡导的,也是再生资源产业的源头。但在我国现行经济发展条件下,垃圾中不能用的东西还占大多数,将有用的东西挑出来后剩下来的垃圾怎么办?还需要安全处理和处置。

无论您是穷人还是富人,试问一下,有人把择菜、做饭剩下来的厨余垃圾放在大厅吗?有人把卫生间的垃圾与能卖钱的废品放在一起吗?没有!那么,一般人都知道的常识,一般家庭都会做的事情,为什么都在说“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分类是解决城市垃圾的根本出路”呢?

关于“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我听到过一些动人的故事,看到过一些精彩的事例,也参观过利用棉花下脚料生产牛仔服棉线、用化工废料生产保鲜剂的企业。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还听到或看到过,还有贫困家庭的孩子在菜市场捡菜叶回家吃的事例。这些事情很感人,不仅警示我们在富起来的今天不应忘记那些低收入群体,这正是中央强调关注民生的道理所在,而且也使我们认识到穷人和富人眼里的资源是不一样的。换句话说,垃圾与资源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富人眼里的垃圾在穷人看来可能就是资源。我也听说过,航天飞机上的宇航员可以喝经过处理的自己的尿。这些故事都是个案,不能作为城市垃圾处理的一般参照。

那么,用什么标准来区分垃圾和资源呢?个人的看法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使用某种东西产生的价值低于全成本时就是垃圾,高于全成本时就是资源。举例说,你家的“破烂”能卖钱就是资源,送给“收破烂”的他都不要就是垃圾。换种说法就是:“收破烂”的人收的是资源、抢着收的是好资源,不收的是垃圾,可收不收的就是垃圾与资源的分界线。这种分界线是随着市场需求和废品价格变化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从全球的视野看,一些东西在发达国家是“固体废弃物”,在发展中国家就是资源。发达国家之所以倡导废物“全球大循环”,实际上是想利用发展中国家的廉价劳动力、环境容量等资源。

二、分类能解决城市垃圾问题吗?

答案是否定的!实际上前面的讨论已经说明,垃圾中有可以回收利用的资源,但归根到底就是垃圾;是垃圾就要安全处理处置,总不能放在家里,也不能放在院子里或“后院”。那么,垃圾处理有没有一般的做法,也就是专家所说的技术路线图?日本在《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中规定了垃圾处理的五个顺序,即:减量→再用→回收→热利用→安全处置。具体地说就是:第一,避免或减少废物的产生;第二,经过回收或者经过维修后直接利用;第三,在产品报废后将其拆解再生利用;第四,将废弃物焚化进行热回收;第五,对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无法利用的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下面,结合国情对垃圾处理的五个步骤再作进一步解释。

第一步,把避免或减少垃圾的产生放在优先位置,这与我们常说的垃圾源头减量化是一个意思。例如,如果我们到超市买净菜而不是从农贸市场买毛菜,不仅能减少垃圾的产生量,还能减少毛菜上泥土进出城的无效运输节约能源。又比如,如果到饭店吃饭把所点的饭菜全部吃光而不是剩下来倒掉,不仅可以减少餐饮废弃物的产生,还可以更好地保证国家的粮食安全。

第二步,废品的直接利用或经过修复再用。例如,家里的东西不想用了但还有使用价值还能用,可以通过二手货市场(跳蚤市场)买卖,或者通过慈善机构捐给需要的人。出国的留学生之所以能在国外路边捡到电视机、洗衣机等电器,因为国外将废旧家电放在路边被人捡走可以节省主人“扔垃圾”的支出。由于国外收集废物的人手少人工贵,一般家庭的废物要包装好放在指定地点,定时由废品回收公司运走,废物主人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付费。中国的情况完全不同,由于回收废品人员多,“收破烂的人”还要向废物主人付费。需要提出的是,并不是所有废物都能再用的。例如,一次性注射器、“五大总成”的拼装车以及含有毒有害成分的废物等,都不能或难以再利用。

第三步,垃圾中有用废物拆解下来的零件再利用。如果垃圾中的废物不能直接利用,即使修修补补还不能用,就考虑把其中的某些零件拆下来再尽可能地加以利用。2003年,我曾随原国家经贸委报废汽车考察团走访了欧洲的一些国家,在德国的一家报废汽车拆解店看到,他们把报废汽车中有用的零件拆下去卖给需要的人,并登记备查。当然,动物宰杀后的内脏也不能随意再利用。如英国的“疯牛病”就与不合适的同源废物循环利用有关。由于牛、鸡等内脏等的再利用会影响到食物链,并通过食物链影响到人类本身,尤其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国是一个泱泱大国,一旦出现这样的问题,结果难以想象,2003年“非典”已经说明了这一点。

第四步,如果剩下的垃圾不能再用了,可以回收其中的热值进行能源化利用。迄今,各国用得比较多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对容易腐烂的有机质通过发酵使其产生沼气,德国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我国在农村推广的“四位一体”,实质是把生物排泄物进行发酵生产沼气,用来烧水做饭或照明。一是通过焚烧用来供热或发电,这就是国内外一些城市大力推进的垃圾发电。

第五步,在经过减量、再用、回收、热利用等方式处理后,还剩下一部分垃圾,由于性质上比较稳定了,基本不产生臭味了;其中的一些化学物质,如“二恶英”等经过焚烧消失了,这样的残渣危害性较小,可以送到填埋场填埋。事实上,经过焚烧的垃圾,体积将减少到原来的十分之一,这样再填埋占用的土地很少。垃圾焚烧的残渣也可以用作水泥的原料,国内外的生态水泥大致就是这样的思路和做法。

五个顺序之间是前后关系,如果前一个顺序把废物消化了,就不必再做下去了。事实上,生活垃圾中总有不能用的东西,因而在国外填埋是最后一道工序。之所以强调分类,因为其中有可以利用的东西,这是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前提。垃圾中废物回收和循环利用,既可以减少废物的排放,又可以减少填埋占用大量土地,可以收到一举多得之效。但是,分类不能解决垃圾处理问题,正如一个人吃饭,盛饭是吃饭的一个步骤,不能说盛饭了就吃过饭了。因此,任何一个城市的垃圾处理处置,决不像有些人说的那样面临分类和焚烧的选择。

城市垃圾处理和管理有上策、中策和底线之分。不产生垃圾、垃圾零排放是上策;在生活垃圾不可能零排放的前提下,通过分类回收利用、通过焚烧热利用减少填埋量是中策;垃圾处理处置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是底线。为什么我国的不少城市被“垃圾包围”?因为垃圾毕竟是垃圾!为什么外国人鼓噪“废物国际大循环”、把一些垃圾出口发展中国家?因为他们认为发展中国家劳动力便宜、环境标准低、可以污染。如果我们引进并宣传了先进理念又不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如果没有切实可行的垃圾处理办法还要持续的财政投入,这样能解决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