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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实施

时间:2011-12-01  来源:杭州网  作者:

杭州网讯 今天上午,正值芦花飞舞时节的西溪湿地隆重举行《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宣传月启动仪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平发贺信祝贺《条例》正式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项勤宣布《条例》宣传月正式启动,副市长何关新出席仪式并讲话。

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上,西湖区领导向湿地公园、湿地博物馆,湿地周边学校、社区、企业的5支普法志愿者队伍赠送了《条例》单行本、海报等宣传资料,并授予“普法宣传队”队旗。随后,5支普法宣传队就从现场出,奔赴各自岗位,正式开始对《条例》的宣传普法工作。

《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是我国首部也是唯一一部针对单一湿地公园立法的法案,共7章71条,内容丰富,涵盖全面,其对西溪湿地从保护到管理的各个环节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包括规划与建设、保护、利用、管理、法律责任五大方面的重要内容,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条例》的颁布和施行,为“法制西溪”掀开了新篇章,是西溪湿地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西溪湿地正式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保护和管理阶段,为西溪湿地的永久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对推动我国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有着引领示范。

《条例》宣传月活动以“依法保护湿地,共建美丽西溪”为主题,将从11月30日一直延续到12月底。活动期间,西溪湿地将通过邀请专家进行授课、讲座、培训等方式集中开展员工学习活动;并将通过发放《条例》单行本、宣传单,发动志愿者宣传,举办《条例》知识竞赛等方式广泛开展社会宣传。为此,西溪湿地专门成立《条例》普法宣传队,特邀公园资深讲解员、“西溪小柿子”志愿者、生态保护专家、法律顾问以及周边学校的老师,开展“五进”活动,即进园(湿地公园)、进馆(中国湿地博物馆)、进企(园区内企业)、进学校(湿地周边学校)、进社区(周边街道各社区),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将《条例》普及好、宣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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