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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全力创建国际一流海绵城市
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重大举措,是全面落实国务院“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的重要内容。“海绵城市”作为新型城市发展理念,是深圳市破解“大城市病”、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城市绿色发展、践行超大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
深圳市自2016年4月成功入选第二批海绵城市国家试点以来,有机融合治水与治城,把海绵城市建设与治水提质、河长制、正本清源等工作紧密结合,革新性地推动形成了多部门协同、多专业融合、多主体参与的工作格局。从“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水文化”系统谋划,聚焦我市面临的突出水问题,紧紧围绕黑臭水体治理与城市防洪内涝能力提升两条主线,以流域、汇水分区为单元,依照“源头削减—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技术路径,各部门共同发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目前,我市36条45段黑臭水体治理已经完成20段,完成内涝点整治40个,光明凤凰城试点区已完工项目21个,全市590个项目完成进度65%。深圳河湾、茅洲河等城市主要河段水质明显改善,治理后的深圳湾吸引了大批珍稀鸟类回归栖息以及白海豚遨游。
从本周起,深圳特区报推出“海绵城市建设在行动”专栏,全面反映深圳在海绵城市建设中的经验和成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积极性,更好地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向前迈进。
为了让碧水和蓝天共同成为深圳亮丽的城市名片,实现转型发展、可持续发展,我市以解决城市水问题为切入点,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开展深圳海绵城市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努力将深圳打造成为国际一流的海绵城市。
机制创新,各部门协同推进
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先后成立了市、区两级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别由分管市领导及各区主要领导担任。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多次协调解决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分管市领导大力推动解决具体问题,落实工作。结合治水提质、城市更新改造等重点工作及重点片区开发建设,我市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中,合理安排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建设时序,全市先后制定107项具体工作任务,均明确了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各区相继制定了区一级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实施计划,明确了区级海绵城市建设的组织机构、工作目标、任务分工等内容。同时,我市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督办以及政府绩效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中,以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在海绵城市建设中,我市按照“流域统筹、系统治理,海绵城市、立体治水”的工作思路,充分尊重自然规律、打破现有条块分级与行业壁垒,将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作为全市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内容,与现有城市总规、控规、市政、道路、重点片区等专项规划有效衔接;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近期建设计划、年度工作计划等重点工作充分协调融合;各建设管理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充分发挥各自管理优势,加强协作,共同发力,规划部门做好规划管控,发改部门把关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部门落实资金保障,交通、住建、水务、城管及各区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将海绵城市建设有序融入现有管控制度中。
市、区两级海绵办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在光明新区凤凰城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市、区海绵办采取合署办公模式,定期联合召开工作例会,共同协调解决试点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规划引领,政策标准先行
建立完善的规划管控体系是海绵城市建设顶层设计的重要内容,也是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保障海绵城市建设落地的重要制度安排。我市正积极推进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着力构建完备的规划管控机制。
在市政府印发《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编制要点和审查细则》后,海绵城市建设的约束性指标和要点已经纳入“两证一书”的相关审批中。在市级专项规划成果的基础上,各区正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区级及重点片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及实施计划的编制工作,力争年底前实现区级规划全覆盖。
规划引领,还需标准规范先行才有保障。我市一年来已经出台了16项政策、标准。今年《光明新区海绵城市方案设计专篇编制指南和审查要点》、《光明新区海绵城市工程设计分项编制指南和审查要点》等针对试点区域的6项技术标准也将正式颁布实施。《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估考核办法》、《深圳市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与推广方案》等12部海绵城市配套政策、标准正在制定中,至今年年底,我市将累计出台30余项政策与技术规范,覆盖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和绩效评估等项目管理全链条以及交通、住建、城管、水务等主要建设行业。
智慧海绵,加强技术支撑
高标准的海绵城市建设需要科技支撑和技术保障。借力引智,我市发起成立了市级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联盟,引进了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大学和研究机构在内的13家单位,同时广邀国内外科研机构和业内专家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出谋划策。
在基础研究与应用方面,根据年度工作部署,各有关部门正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基础研究工作,极大地促进了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市气象局编制完成了《深圳市2016年城市热岛监测公报》,并立项开展城市热岛自动监测页面的开发。市人居环境委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情况,对主要河流、饮用水源和西部海域水质每月一分析。市科技创新委重点支持了“海绵城市监测及评估系统研发”、“黑臭水体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研发”等项目。市水务局先后启动了“雨水径流污染监测与研究”、“海绵城市建设对土壤与地下水的影响”等课题的研究工作。
为加强海绵城市技术交流,我市成功举办了“中德海绵城市项目交流研讨会”、“中英城市内涝与海绵城市研讨会”、“第十八届高交会海绵城市建设院士论坛”、“第十三届中外绿色人居论坛海绵城市分论坛”、“第五届深圳国际低碳城论坛海绵城市专项研讨会”等高端学术交流活动,邀请了来自国内外的海绵城市建设领域权威专家,分享海内外海绵城市建设成功案例,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贡献全球智慧。
政府引导,社会广泛参与
海绵城市建设是个系统工程,需要长期持续不懈的努力,更需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了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积极性,我市正在研究通过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探索创新海绵城市投融资和建设运营模式,采用PPP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实现城市精细化治理和管理。位于试点区域的我市第一个PPP项目光明水质净化厂“厂网一体化”项目已经正式开工建设。同时,我市正在研究制定对社会资本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财政激励政策研究工作。
市海绵办、各成员单位、各区海绵办为推广海绵城市建设经验及技术应用,积极开展各类海绵城市建设学习与培训活动。到8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共组织园林、交通、建筑、水务等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超过3000人次,有力地提高了工程人员对海绵城市的认知水平。
我市社会组织发达,在社会上有广泛的影响力,我市通过开展与非政府组织大自然保护协会、桃花源生态保护基金会的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助力深圳海绵城市建设。目前双方已在海绵城市激励机制研究、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合作示范、引导公众参与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市海绵办采用报纸专栏、公众访谈、微信推送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海绵城市知识、推广海绵城市建设经验,积极引导民众参与绿色屋顶、雨水花园、生态停车场等海绵化改造工作。广大市民逐渐接受海绵、支持海绵,积极参与海绵建设,形成全民共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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