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马驹桥镇中心居住用地:应逐步调整用地布局,以旧村改造为主,原则上为二类居住用地,加强各类服务设施的建设,提高居住水平和环境质量。同时其西部新建居住用地要解决凉水河以北规划开发区工业用地内的旧村搬迁安置。
④路东三羊地区居住用地:该地区北部已建成少量一类居住,近期应建设中、高密度居住区和单身公寓,满足高速路绿化实施、农民拆迁以及近期开发区向东发展对居住用地的需求。
⑤亦庄枢纽站前区居住用地:台湖镇次渠地区以旧村改造为主,完善各项服务设施。北部以中、高密度为主,考虑安排部分经济适用房,解决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问题,在南部环境较好地段适当安排少量一类居住。在轨道沿线,结合商住混合开发,建设部分高档公寓。该地区居住建设强度整体以中、高密度为主。
⑥六环路路南区居住用地:主要用于环保产业园及奔驰配套产业基地内农村居民点拆迁安置及产业区从业人员就近居住。居住建设强度以中密度为主。
第五章 产业发展与布局引导
优化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引导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产业集聚发展,依靠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第32条 产业发展与布局引导原则
(1) 坚持自主创新。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中心环节,以创新带动产业结构的全面升级和经济跨越式发展。
(2)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3) 坚持融合发展。做强高新技术产业、做大生产性服务业,实现两者并重、融合发展。形成区域高新技术产业中心和高端产业服务基地。
(4) 坚持区域协调。借重首都科技、人才优势、发挥自身区位、政策、产业基础优势,扬长避短地制定产业发展战略,在区域产业协调发展中,将优势资源转化为市场竞争资源。
(5) 坚持全面开放。贯彻国务院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要求,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在全球范围内更大规模地吸引和配置资源、更广泛地参与国际产业分工合作。
第33条 产业发展引导
(1) 以三大产业组团――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为支柱,以产业链集聚优化亦庄的产业发展。
(2) 高新技术产业要加快从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制造延伸,按照产业集聚、规模发展和扩大国际合作的要求,集中发展建设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技术与新医药、新材料与能源、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基地。着力提高技术含量,增加高端产品比重。
(3) 先进制造业以发展汽车与汽配制造为主、都市工业为辅,要提高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配套、加工制造和系统集成的整体水平。
(4) 制定和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市场化、专业化为导向,大力发展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促进金融、保险、信息、法律服务、会展、物流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积极发展文化、旅游、社区服务等需求潜力大的产业。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
(5) 积极引导和调控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满足新城人口的集聚,同时根据亦庄产业工人众多的特点,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强经济适用房和单身公寓建设和管理,完善廉租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