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构建居民生活的三级单元:基础社区(社区居委会,3000-10000人)、功能社区(4-6个社区居委会)和街道社区(10万人),把基层政府组织和自治组织建设、生活服务、物业管理、治安等各项内容统一到社区建设中来。
(3) 坚持居住区各类配套设施的建设,完善社区功能,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
第七章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前提地位,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为重点,强化对水源、土地、林地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建设生态保护型社会,保障新城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目标与原则
第45条 将亦庄建设成为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人类与自然环境和谐共处,社会、经济、自然持续发展的稳定的、健康的生态化新城。
第二节 建设限制分区
第46条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明确划定禁止建设地区、限制建设地区和适宜建设地区,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评价指标,逐步形成独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
(1) 规划将三海子公园的核心区、河湖(凉水河、新凤河、通惠排干渠、大羊坊沟和凤河等)、湿地、大型市政站点和通道控制范围以及道路等划入禁止建设地区。
(2) 规划将三海子公园的非核心区、蓄滞洪区、地下水环境限建区、地下水超采区、地质环境不适宜区(土地沙化区、地面沉降区、活动断裂带两侧控制区等)、垃圾处理厂环境敏感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边界500米内、生活垃圾焚烧厂边界300米内)、大型广播电视电磁辐射区以及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入限制建设地区。
(3) 禁止建设地区、限制建设地区以外的地区为适宜建设地区。
第三节 河湖水系与湿地
第47条 充分发挥河湖水系与湿地在生态环境、调节城市小气候以及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作用,实现由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生态水利的转变,为建设生态城市创造条件。
第48条 河湖水系
(1) 确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分区,对应国家标准制定各河流的水质目标。亦庄新城范围内河流均规划为Ⅳ类水体。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提高标准,改善新城水生态环境。
(2) 规划河道两侧绿化隔离带。凉水河两侧绿带宽度为70米,新凤河、通惠排干渠、大羊坊沟两侧绿带宽度均为30米,凤港减河两侧绿带宽度为50米,有条件的地段适当增加绿化带的宽度,形成滨水带状公园。
(3) 重点加强对凉水河的综合治理开发,根据不同河段自然景观和水源条件,结合蓄滞洪水的要求,因地制宜地建设生态公园、湿地公园,同时改善亲水条件,增加公共可达性,满足居民的休闲、娱乐要求。
第49条 湿地
(1) 积极修建三海子湿地公园和凉水河下游蓄滞洪区湿地公园,扩大水面,以利于调蓄汛期洪水、调节城市小气候,改善城市景观。同时起到降解水中有毒有害物质,缓解面源污染,净化水质的作用。此外,尤其是三海子湿地公园的建设可以改善麋鹿及其它动植物的栖息繁衍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
(2) 结合道路绿化带规划浅表带状湿地,结合建设地块内部集中绿地和建设区外鱼塘、洼地规划小型人工湿地,形成大小结合、块状和带状结合的湿地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