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条 建立工业项目入区评估机制,按照投资密度、产出效益和科技含量对项目进行科学的评定和分析,鼓励“占地少、用水少、物耗少、能耗少、污染少、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项目入区。
第65条 按照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的要求确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工业用地容积率应控制在0.8—2.0范围内(特殊产业应根据其生产工艺流程要求另审查确定),对未达到容积率要求的规划设计方案,规划部门不予审批。建设项目要进行合理的规划布局,工业项目的建筑密度应达到55%。
第66条 强化对建设用地投放的控制和对土地储备的引导,依据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土地供应计划。
第67条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执行经营性建设用地招标,提高土地效益。
第二节 水资源
第68条 按照“节流、开源、保护水源并重”的方针,把保证城市供水安全放在首位。统筹考虑水源、节水、雨洪利用、再生水利用等各项措施,强调水资源的综合利用。
第69条 合理规划水源
新城的建设发展将依靠市区自来水管网和南水北调水源解决用水问题。
第70条 节约用水
(1) 制定企业耗水准入标准,通过产业结构调整,限制用水效益低、耗水高的企业在新城发展,发展节水型企业。
(2) 新建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应强制实行节水器具和设备;现有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应采取措施加快节水器具和设备的更新改造。
第71条 雨洪利用
(1) 通过采取有效措施,雨水就地截留,增加雨洪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补给。
(2) 利用雨洪提供部分生活用水。
(3) 采用透水性良好的材料用于人行道、停车场等需要铺装的地面。
第72条 再生水利用
加大推广再生水利用力度,不断提高污水资源化利用程度,规划2020年回用率达到50%以上。
逐步使中水成为城市绿化、河湖生态、道路浇洒、生活杂用、工业冷却等主要水源。
第73条 水资源综合利用
在亦庄地区开展水集成系统规划,提高新城水系统的效率和科学性,降低系统投资。
第三节 能源
第74条 规划指导原则
按照可持续发展原则,在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对能源需求日益增长的的前提下,既注重环境效益,推进能源结构清洁、优质化,又要注重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实现能源、环境、经济协调发展。
第75条 规划措施
(1) 优化产业结构,制定产业能耗标准,限制高耗能企业在新城发展,发展节能型产业。
(2) 积极发展新城公共交通,从总体上降低交通能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