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用地规模控制与引导
第26条 用地规模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确定:亦庄新城2020年规划城市建设规模约为100平方公里。
第27条 建设用地控制与引导
(1) 切实加强土地资源的管理,形成节约用地的发展模式,有效利用土地资源。
(2) 优先保障重大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用地和生态用地的需求,保障公益性公共设施的用地需求。
(3) 设定新建产业项目入区门槛,引导产业用地规模、优化产业用地布局。
(4) 建立城市发展的动态监控机制,预留适当的弹性用地,应对城市发展变化的需求。
(5) 优先利用可改造用地,根据新城用地的供给情况,调控城市建设用地投放总量和建设时序。
(6) 建设用地的投放与新城发展重点紧密结合,积极推动新城示范区和重要产业基地建设。
第三节 新城发展布局
第28条 新城发展布局引导
(1) 建立与自然平衡的生态安全框架
以生态保育、生态修复和生态建设的手段,对水域、绿地等非建设空间进行合理的安排,建立与自然平衡的生态安全框架,并将其作为“战略性的、整合的、前瞻性的”考虑,新城建设用地的布局以此为基础,禁止占用影响安全的刚性要素,对建设空间进行生态化引导。
(2) 确立职住均衡、职住近接、同步成长的发展模式
新城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在打破“有业无城”现况,实现职住均衡、职住近接、同步成长的发展模式基础之上,改变原来作为开发区以工业用地为主,缺乏生产性及生活性服务设施的单一发展模式。
(3) 促成大众运输导向的城市土地利用模式(TOD)
新城的发展强化公共交通、尤其是轨道交通系统的服务和引导作用。通过以下策略,实现土地和公交整合。
①充分发挥轨道交通系统的经济性,保证“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沿线土地开发利用”模式的良性发展。
②轨道交通贯通各中心区和次中心区,实现用最短的时间通达新城各主要功能区。
③利用京津城际亦庄站同区域便利的交通条件,创建北京面向京津走廊的亦庄转运门户,站前规划服务北京、面向区域的大型公共中心。
(4) 构建多中心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体系
新城的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四个层级进行配置,包括区域级、新城级、片区级和街区级。其中区域级和新城级的配置将直接影响到新城的发展结构,规划在充分考虑各种条件的基础上,综合确定两级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及其被赋予的职能,并将其用快速轨道交通串联起来,形成以大容量的轨道交通为纽带的“Y”字形、多中心的公共设施配置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