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县域规划用地平衡表:
序号 类别 面积(平方公里) 占县域总面积比例(%)
1 县域总面积 1993.75 100.0%
2 城市建设用地 29.28 1.5%
3 县外及特殊用地 4.20 0.2%
4 交通设施用地 35.89 1.8%
5 旅游用地 3.56 0.2%
6 绿化用地 20.31 1.0%
7 水域和其他用地 1900.51 95.3%
其中 水域 65.89 3.3%
耕地 371.36 18.6%
园地 108.08 5.4%
林地 1313.79 65.9%
农村建设用地 20.40 1.0%
独立工矿用地 20.99 1.1%
*29.28平方公里包括预留发展用地3.19平方公里(其中新城3平方公里,各镇、乡0.19平方公里),为应对不同人口增长状况和城市化进程,适时启动。
*29.28平方公里包括延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八达岭工业园区,县外及特殊用地4.2平方公里不计入占地指标。
第36条:人口结构
到规划期末占全县64%的城镇人口中,主要由本地城镇居民、外来暂住人口、高校人口等几部分组成。依托新城、重点镇等产业中心,引导人口理性增长、合理分布,有计划的将周边乡镇农业人口逐步转化为城镇产业人口。
第37条:人口素质提高
(1)农村人口素质
部分农村人口依托产业基地转化为城镇人口,应加强科技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指导农民参与旅游服务产业,组织农民参加各项文化活动;对贫困山区人口应大力改善农民生存条件,加强乡村文化设施的建设,抓好学龄人口的义务教育,提高受教育人口比例,全面提高农村人口素质。
(2)城镇人口
大力发展具有科技优势的生态行业,吸引高素质企业和人才落户延庆。积极争取市内知名科研、文化单位等来延庆开办分部、分院,吸引具有较高知识水平、较强专业技能的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中高级管理人员。
房地产业发展定位加强服务追求更高生活品质的都市中高收入人群和休闲度假人口的意识,吸引高素质人口选择延庆作为第二居所。
发展高等教育事业,逐步提高人口教育水平和素质,保持一定的大学生人口和教师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