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空间布局与分区指引
第41条 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
在通州新城范围内,构建“一河两翼,南拓东进,组团发展”的空间结构。
(1)一河两翼:通州新城以运河为魂,水绿相映,绿廊镶嵌,突出以运河为纽带的城市形象及文化内涵;运河西岸改造提升旧城,运河东岸聚集城市新增功能,新城旧城比翼互动、协同发展。
(2)南拓东进:南部以通州外环路、京塘公路为界,东部以六环路为界,向外拓展,与亦庄新城、国际空港联动,形成新的发展空间。
(3)组团发展:以六环路、京哈高速路、通州外环路及京塘公路为分界线,在空间上形成六大功能组团。
● 西北部形成与CBD功能互补的商务园、教育产业园及新型住宅区;
● 东北部形成首都科技创新转化的聚集地;
● 西部旧城形成商务、商贸、文化制造的中心区;
● 东部形成承接北京中心城新增功能的板块;
● 西南部形成主题公园、专业会展等服务区域乃至东北亚地区的功能区;
● 东南部形成生态环境良好、土地集约利用的新型产业示范园。
第42条 用地布局原则
遵循土地价值规律和产业集聚规律,坚持整体建设用地比例协调和空间疏密有致。以合理的空间容量为前提,保证各类用地的合理比例,支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保证合理的开发强度,增加城市开敞空间,改善人居环境。
第43条 用地发展方向
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通州地区工程地质条件、土地生态适宜性以及区域经济联系方向,确定通州新城城市用地主要向东、向南方向发展。
第44条 保障性用地
绝对保障各类绿地和文物古迹用地,严格保障交通、市政等各类基础设施用地,着力保障指定用途的政府社团用地和特殊用地。
第45条 混合用地
除保障性用地外,其他用地可以作为混合用地,应有条件有比例的混合兼容使用相关性质的土地。
第46条 分区发展指引
(1)分区指引是进一步落实新城总体发展的重要步骤,也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与调整以及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性依据。
(2)分区指引的主要内容是各分区的主导功能、人口分布、交通引导、建设密度、开发强度、建设高度、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以及特色与风貌。
(3)分区指引包括分区总则、通则、细则三部分。总则为概要,介绍分区的原则、目的、任务和内容。通则以条文表示,是对新城普遍适用的标准与准则。细则以图表表达,是针对分区具体情况的标定和详细控制、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