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区域协调与城乡统筹
第一节 区域协调
第14条 区域协调策略
(1)近期积极促进中心城的调整优化,有效发挥通州疏解中心城的人口和职能的作用。
(2)中期全面提高综合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发挥通州的区位优势,形成首都经济、文化东拓的前沿和桥头堡,成为东部发展带的综合服务中心。
(3)远期立足东部城镇带,借助北京作为京津冀地区核心城市的综合辐射带动能力,建立全新交通体系、生态维育体系、城镇体系和基础设施体系,积极推进环渤海地区的经济合作与协调发展,成为北京东部服务京津城镇走廊、面向环渤海区域的综合服务中心。
第15条 区域协调措施
(1)产业发展方面,与周边地区形成有序竞争——拓展合作——区域共进的格局,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积极推进区域产业分工和共同发展。近期配合中心城区功能疏解,合理吸引中心城产业进驻通州新城,尤其应结合CBD的建设发展相关产业;结合顺义和亦庄两个新城、天津滨海新区的发展需求,逐步构建区域综合服务平台;推进通州新城的0.5-2小时交通圈建设,不断扩大通州新城的综合服务覆盖空间范围;根据周围地区的发展和面向服务区的需求,不断调适综合服务内容和水平;积极参与区域合作,带动更大的经济区域参与到更高层次的经济合作和竞争之中。
(2)交通发展方面,重点加强通州新城和北京市中心城区、东部发展带其它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首都机场及首都航空城的联系;加强通州新城与北京市其它中心组团的交通联系;加强通州新城与附近河北地区、东北地区主要城市和地区的交通联系。综合利用多种交通方式,建立通州新城与周围地区紧密衔接的复合交通走廊,不断扩大通州新城的0.5-2小时交通圈的空间辐射范围。积极营造体现通州特点的、区域协调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
(3)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协调好区域性重大市政基础设施与城市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关系,保障区域性市政基础设施体系的健康运作。
(4)生态建设方面,落实市域结构性生态空间在本次规划范围内的内容,并建立持久性的保障机制。
(5)区域安全方面,在保障通州新城及地区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保障北京市中心城次区域的各项安全需要,保障周边各区域防灾减灾应急救援需要。
第二节 城乡统筹
第16条 城乡统筹的目标
落实科学发展观,遏制当前城乡差距的不断扩大,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最终实现城乡同步和谐发展。统筹城市和乡村的社会、经济、资源和生态环境,以资源集约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建设资源集约型社会,促进城乡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态稳定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