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台湖镇:通州新城南部的生态旅游小镇,亦庄新城和通州新城连接的重要纽带。划入新城内的部分应执行新城规划,并充分发挥位于亦庄新城和通州新城重要节点位置的地缘优势,发展面向城市居民的消费性服务业,并开发萧太后河文化旅游,带动生态旅游观光农业发展。
(5)马驹桥镇:京津城镇带的重要节点,北京重要的陆路口岸。借助现有基础形成区域的物流集散地,在现有环保产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强化城市职能,吸引高端人群,为产业发展做好配套服务。
(6)西集镇:通州新城重点发展的产业聚集区。应强化与通州新城的联系,结合园区建设大力发展都市产业。利用自身自然优势,高标准建设服务设施,发展旅游休闲度假产业,为园区建设提供良好的综合服务环境。
(7)漷县镇:东部发展带的重点镇,北京市小城镇建设示范镇。利用现有工业基础和政策优势,依托京塘公路和京沈高速公路的有利交通条件,打通南向通道,与京津第二通道加强联系,大力发展工业。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努力成为京郊小城镇的示范。
(8)永乐店镇:京津城镇带的重要节点,通州新城面向环渤海、联系京津冀的门户。借助京津第二通道的带动作用,充分考虑远期永乐地区发展的辐射影响,城镇向南拓展,发展面向滨海新区、廊坊开发区及东部产业带的新型产业和商贸旅游观光产业。
(9)于家务乡:北京市重点发展的民族工业区。借助区位交通、民族扶持政策和亦庄新城的产业优势,重点发展民族工业。
第23条 城乡公共服务设施
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鼓励探索具有城镇特色的公共服务内涵,逐步形成城镇和中心村特色公共服务体系。打破一切不利于城镇和中心村间设施共享的障碍,提高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集约利用水平。
(1)各城镇和中心村应根据本次规划的要求配置中小学校、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行政管理等7大类公共服务设施(详见附表三:通州新城各城乡居民点社会服务设施配置表)。其它设施应根据《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2)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积极引入市场资源参与城镇和中心村公共服务的生产与提供。
第24条 城乡交通设施
结合区域交通体系,构建利于环境的交通体系,鼓励绿色交通。提倡以公共交通为先导的城镇和中心村开发模式。城镇和中心村内部建立多模式的交通体系。
从城乡自身联系的角度看,规划的主要城乡道路有:徐尹路、潞西路、漷马路、于觅路、觅凤路等东西向一级公路,九德路、张凤路、漷永路、宋郎路、觅西路等南北向一级公路,徐通路、右堤路、张垡路、铺大路、孔兴路等二级公路。
第25条 城乡市政基础设施
以建设节水、节能及清洁城市为目标,结合区域市政基础设施体系,以新城中心城区为核心,充分发掘现有市政基础设施潜力,积极完善新城、城镇和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高效、安全、节约型现代化新城以及京郊城镇和中心村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发挥基础设施的先导作用,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推动和谐社会的建构。
(1)供电:规划在漷县、永乐店、西集、台湖四镇及甘棠、德仁务、觅子店、徐辛庄、牛堡屯等地区各新增一个110kv变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