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供水:规划2020年城镇和中心村人均生活用水指标达到175升/(人•日),人均工业用水指标为175升/(人•日)。预计城镇和中心村自来水管网损失率2020年为12%以下;自来水高日变化系数2010年为1.4,2020年为1.35。城镇和中心村自来水普及率2020年达到100%,自来水水质符合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水质标准。
城镇和中心村的自来水供应纳入新城自来水管网系统。新增用水由自来水管网供给,自来水供水范围内不再新打自备井,并创造条件逐步用自来水替代自备井供水。
(3)排水:在城镇和中心村推进污水排除系统建设,避免污水直接排入水体,基本建成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2020年漷县和西集两镇的建设区污水管道覆盖率和处理率达到90%以上,使污水污染河道和地下水源的状况得到根本改善。各城镇和中心村的污水应就近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不能纳入的要因地制宜建设污水管道和处理厂站。工业污水和医院污水必须经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方可排入市政管道。地下水源保护区不再发展对水体有污染的工业,现有污染工业要限期治理或调整改造。新建污水管线和处理厂时应考虑对初期雨水的截流和处理。
(4)燃气:到2020年,城镇居民燃气气化率达到100%,漷县、西集、永乐店、台湖四镇区均考虑管道燃气供应,中心村燃气气化率达到90%以上(以液化石油气为主),中心村考虑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根据工业生产的要求和城市调峰的需要,供应工业用户生产用气。创造条件,鼓励大型、用气稳定的工业用户用气。
城镇和中心村推广清洁煤,不大量增加散煤用量。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工艺水平,减少能耗;加大建筑节能力度,推广节能措施,加强节能管理,建设节能型城镇和中心村。大力引进电力、天然气等优质能源,改善能源结构。引导促进清洁煤炭利用技术的使用。严格管理煤炭供应质量,推广使用洗选煤、低硫煤。
(5)信息基础设施:加强城镇和中心村的通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缩小城乡通信(信息)基础设施服务差距。建设综合通信(信息)管道,改造架空线路,形成较为完善的地下通信(信息)管线系统。
城镇和中心村电信局所的服务半径宜在1000米左右,也可以适当扩大。在1万人至6万人的城镇或中心村设置市话端局;1万人以下的城镇或中心村设置模块局。建制镇原则上建设一座有线电视基站,镇域面积过大可增加一至两座。
应强化调控和监督能力,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市政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和经营水平。不仅仅完善现有城镇中心的基础设施,还应该依据规划逐步落实有利于建立城镇和中心村集合体的基础设施,以提高城镇和中心村基础设施网络化供给与应变能力,并提高设施集约使用率。政府应引导全面开源、节流、保护,提高水源、能源的利用率,建设低耗、节约型城镇和中心村。
第三节 城乡空间管理
第26条 城乡空间管理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统筹人口、资源、环境及经济社会发展,落实本次规划范围内的由《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所确定的生态空间,保证区域整体生态格局的连续性与完整性,保障区域性基础设施的保障与衔接。引导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与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避让等因素相协调的城乡建设。加强对空间资源利用的规划引导与控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