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加强对重要输电线路的规划控制与保护,保证供电设施的建设安全;近期必须加快潮白河以西地区的电力设施建设,保证新城的建设。
规划沿京承高速预留顺义500千伏变电站至城北500千伏变电站500千伏输电线路走廊;规划预留顺义500千伏变电站至平谷的500千伏输电线路走廊;规划预留顺义500千伏变电站至通州的500千伏输电线路走廊;规划预留顺义500千伏变电站至内蒙万全的500千伏输电线路走廊;规划预留顺义500千伏变电站至板桥峪的500千伏输电线路走廊。规划沿现状通州220千伏变电站至顺义500千伏变电站的220千伏输电线路预留2路220千伏输电线路走廊。新建李遂220千伏变电站-规划汽车城220千伏变电站-东坝220千伏变电站的220千伏输电线路走廊;新建规划汽车城220千伏变电站-规划首都机场220千伏变电站的220千伏输电电缆线路。
(3) 顺义新城地区(空港区、中心区、河东新区)按人均用电负荷1400瓦(全市平均1100瓦)考虑。
新建4座220千伏变电站。11座110千伏变电站。
第96条 燃气供应
(1) 按照北京市大气环境目标和能源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大力发展天然气供应。完善城市燃气供应系统,加强对重要输气线路的规划控制与保护,保证对中心城及新城的燃气设施建设。
(2) 顺义新城居民燃气气化率达到100%,管道燃气气化率85%以上(总规要求85%)。
(3) 沿规划京承高速路、潮白河预留天然气长输管线位置。沿六环路安排4.0兆帕天然气管线。沿顺密路安排1.6兆帕或2.5兆帕高压天然气管线,该管线担负顺义新城、怀柔新城、密云新城的供气。沿京平高速路安排1.6兆帕或2.5兆帕高压天然气管线。
(4) 在六环路与京承高速相交处预留天然气接受门站,规划在顺密路附近预留天然气接受门站,规划新建2座4.0兆帕调压站。
第97条 城市供热
(1) 近期积极提高清洁煤使用的比例,发展清洁燃煤区域集中供热,提高供热效率。
(2) 新建建筑以清洁能源供热为主。现有燃煤设施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清洁能源和清洁煤集中供热方式进行逐步改造。
(3) 对新建住宅建筑实施第三步节能标准(节能率65%)、新建公共建筑执行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标准。对既有建筑制定节能改造计划,实现供热面积大幅度增加,而供热能源消耗低增长。
(4) 对于以居住建筑为主的组团,天然气采暖应以街区式锅炉房为主。对于公共建筑,宜采用热泵技术解决采暖与制冷需求,也可采用直燃机、燃气空调、分布式能源等综合能源利用方案。清洁煤集中供热单台锅炉容量宜大于29兆瓦(含)。
(5) 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特别在农村地区,加快太阳能利用、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地热(温)能利用、生物质固体燃料应用等。
第98条 城市信息
(1) 采用统一标准的有线、无线技术建成覆盖顺义新城地区的宽带接入网络。加强镇及农村地区的通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缩小城乡通信(信息)基础设施服务差距。综合考虑各种业务的发展,合理布局,建设业务局、所和服务网点。按照方便用户的要求,打破企业自成体系,在合适的位置建设经营综合业务的公共局房
(2) 新城地区固定电话普及率达到80部/百人(全市70部/百人),有线电视家庭入网率达到99%。
(3) 局所建设按照“大容量、广覆盖、规模适度”的原则,新城地区端局服务半径不超过2公里,每个端局下设5-8个模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