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条 城市环卫
(1) 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完善粪便集中处理系统,粪便集中处理率达到99%。
(2) 新建顺义垃圾综合处理厂及顺义粪便消纳厂。
第100条 殡葬设施
在张镇镇域内另选新址,搬迁现区殡仪馆。
第十一章 防灾减灾规划
提升综合防灾减灾与救助能力,确保新城安全。
第101条 目标与防护要求
按照“平战结合、平灾结合、以防为主,准确预报,快速反应,措施有效”的原则,建立和健全现代化区域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升区域综合减灾应急能力和救助能力,提高减灾管理水平,确保顺义新城安全,维护区域社会稳定。
(1) 合理控制新城人口与建筑密度,城市建设应避开地震活断层、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蓄滞洪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灾害毁伤后果。
(2) 治理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危险源,根据规划实施调整并尽快排除,同时要避免产生新的安全隐患。
(3) 重要目标应相对分散布局,充分考虑和满足人防要求。
(4) 市政公用设施要分散布置,地上与地下结合,环状连通,多路输送,增加抗灾应变能力,兼顾人防要求。
(5) 加强本区流行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完善医疗急救网络,提高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6) 结合城市公园、绿地、广场、运动场建设城市灾害避难场所,确保场所面积充足和疏散通道畅通,充分利用地下空间防灾避险。
(7) 建立和完善区域综合防灾减灾的立体交通网络和紧急疏散交通网络,确保救灾道路畅通。
(8) 加强对军事设施等要害部位的保护,确保军事设施等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密和使用效能。防止恐怖袭击,提高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第102条 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1) 建立统一的综合减灾应急管理和指挥体系。
(2) 建立和完善综合减灾信息技术支撑系统。
(3) 建立完善综合减灾应急预案体系。
(4) 加强救灾和应急队伍建设。
(5) 加强减灾应急救援物资保障体系建设。
(6) 进一步加强减灾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7) 贯彻落实市政府制定的减灾应急地方法规条令和新闻发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