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条 重点控制六类景观风貌区。
(1) 城市标志性景观区。主要为城市中心、地标性的区域,是城市高密度开发地区,集中布置公共服务设施。
(2) 滨河景观区。以潮白河、温榆河滨河地区为主的区域,突出滨水开敞、低密度、林水结合的风貌特色。
(3) 居住生活景观区。居住区环境设计应反映现代人居理念,充分体现宜居的特色。
(4) 工业生产景观区。包括林河工业区、现代汽车基地、物流基地、空港工业区等大型物流、工业园区,应体现现代风貌特色。
(5) 文化教育景观区。主要位于牛栏山组团内,教育区的整体风貌应与该地区的文化背景相融合,体现地方文化特色。
(6) 机场特色景观区。首都机场及临空经济核心区是城市对外展示形象特色的重要窗口,应严格控制区域内建筑高度、体量、色彩,强化现代国际空港特色。
第126条 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1) 沿滨水区域建立面向公众开放的公共空间,以潮白河、温榆河河流绿带为主轴,以京密公路、六环路道路绿化带为次轴建设城市绿地开放空间。
(2) 结合用地功能要求建设各类城市广场。突出广场功能和用途的多样性、公共性与可达性。围绕广场组织步行交通,引导人车分流,以人性化的设计为指导,注重各类指示引导设施、必须的休息设施和遮蔽设施的设置。
(3) 通过公园绿地空间强化城市景观结构,完善城市内部各类公园绿地并使其向公众开放,增加公园绿地空间的景观性与渗透性。
(4) 设置商业步行街区,商业步行街建设要体现功能的复合性和活动的大众性。依据交通特征区别设置完全性步行街、条件性步行街,合理引导公共活动的开展。
(5) 以街区规模为控制单元,合理的服务半径为依据组织公共空间,满足街区居民多样性的生活需求。
第127条 高度总体轮廓
(1) 严格保护城市开敞空间及机场净空控制区,建筑高度应符合机场净空限制要求。
(2) 建筑应以多层和中高层为主,高层建筑群主要在城市中心区集中布置,应避免整齐划一的高度,高度相仿的建筑应有一定的空间距离,顶部处理不应雷同。城市的眺望点也布置在其中,作为城市总体轮廓线的主要制高点。
(3) 城市总体轮廓线主要以天空为背景,自西向东呈现“低-高-低-缓-低-高-低”波浪型,机场一带成为轮廓线中最舒缓平展的区域。
总体轮廓线应突出绿色景观与城市建筑景观相互映衬的和谐轮廓。应强化轮廓线的节奏和韵律,强调分级控制建筑高度,避免形成“墙壁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