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条 城市地标
城市地标应体现城市功能,突出城市生活特点,并在分区和分级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城市景观结构进行确定,服务于不同的空间尺度。 (1) 新城级别地标可以分为门户地标、中心地标两大类。重要的门户地标包括首都国际机场、新国际展览中心、彩虹桥等重要建筑及设施。重要的中心地标包括奥运水上项目、现代汽车基地,以及在城市文化教育、体育休闲、商业金融中心或交通枢纽节点建立的地标型建筑。
(2) 在城市组团中心及重要的公共空间应设置展示组团特色的构筑物;在景观节点设置具有标志性的景观小品;在休息场所内,树立别具特色的构筑物,帮助市民辨别方向,建立充满活力的场所感。
(3) 应保留具有历史意义、建筑特色及文化价值的建筑物和场所,使地方特色和历史得以流传。同时应把握城市与自然的交融点,突出城市地标与自然环境的呼应。
(4) 各地标及其周围的景观设计应以强化城市特征、突出城市形象为目标,增强可识别性,重视夜景灯光设计。
第129条 城市景观走廊
(1) 城市景观走廊联系城市主要生活区和公共服务区,并与主要的自然景观空间相连接,保证景观的整体性。
(2) 城市景观走廊应兼顾交通性和生活性,加强道路交通设计,控制车速,合理人车分流,注重人行空间的便捷和优美,创造和谐流畅的景观动线。
(3) 分级设置城市景观走廊,以总体设计结构中东西、南北两条主轴为主级景观走廊。以牛板路、白马路、顺平路、京密路等城市主干道为次级景观走廊。沿线布置重要的景观节点或地标。
(4) 不同的城市景观走廊对应不同的景观界面,其中建筑尺度、街道断面、绿化种植、建筑性质上都存在差异,应采取分段规划设计加以建设引导。
(5) 城市景观走廊应控制沿线地区开发建设,设为重点控制地区。
第十四章 新城近、远期发展与实施政策
确定新城近期发展目标、建设时序和建设重点,对新城远景发展用地进行合理引导和控制,提出新城发展的实施政策和保障机制,保障新城建设的顺利实施。
第一节 新城近期发展与建设
第130条 目标与规模
顺义新城近期的发展目标是以围绕首都机场大力发展临空经济为支撑,以举办奥运赛事为契机,结合轨道交通等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高标准建设和配置,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布局,初步形成北京东北部地区核心城市的发展格局;确保2008年夏季奥运会水上项目的成功举办,并为奥运会后新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规划到2010年,顺义新城人口规模规划控制在5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4平方公里(含机场及周边用地46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