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以创建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为目标,促进新城建设发展过程中的资源节约利用、降低环境污染排放。以水资源和土地资源为核心,控制资源消耗总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构建节约型新城发展框架。
(3) 以创建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环境基础设施与城市用地布局综合配套,统筹发展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加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加强水环境治理与保护,保证水环境能够承载整个新城及其周边的发展;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确保区域大气质量良好;做好声环境的控制和改善工作。
(4) 以景观生态理念为指引,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城市景观建设相和谐。在构建城市景观的同时考虑景观的生态功能性。
第15条 空间发展策略
(1) 区域协调发展。发挥首都机场优势,构筑面向北京市和环渤海地区区域综合发展的城市空间结构,加强与北京中心城的协调,加强与通州、亦庄重点新城的协调,加强与其它新城特别是北京东北部地区密云、怀柔、平谷的协调。
(2) 城乡统筹发展。在新城全面发展的同时,加强周边小城镇特别是重点发展城镇的建设,加强村庄整合,以新城和重点发展的城镇带动、辐射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形成分工合理、高效有序的网络状城镇空间结构,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3) 新城空间整合。继承和发扬组团式城市布局结构,新城远景主要向东进行空间拓展,即向潮白河东部地区发展;加强新城各组团间的有机联系,构筑完整的新城空间结构。
第三章 区域协调与城乡统筹发展
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实现区域协调与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区域总体空间布局。
第一节 区域协调发展
第16条 目标与原则
(1) 与环渤海地区协调发展,进一步提升产业等级层次,强化合作、依托和带动的关系。
积极参与并推进环渤海地区的整体发展,加强与京津冀范围其它地区的分工合作,成为依托并带动区域发展的产业引擎。充分利用国家高度重视环渤海地区发展这一契机,充分发挥国际空港的独特优势,打造与天津临港工业相呼应的临空产业中心,推动产业升级,和环渤海地区其它重要功能区形成分工明确、产业互动、优势互补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2) 与中心城协调发展,强化与中心城优化调整的疏解、聚集和联动的关系。
强化与中心城的联动发展,充分发挥疏解中心城人口与职能的作用,合理引导城市整体产业布局和人口分布。成为全市先进制造业的主要集聚区,同时具备承担生产性服务业转移和集聚的条件,并为进一步发展首都新兴服务业、扩大国际交往职能创造适宜的条件。
(3) 与另两个重点新城通州、亦庄协调发展,把三个重点新城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加强协同互动,避免产业重构现象。
三个重点新城作为东部发展带连接京津城镇发展走廊的核心城市,明确分工,共同促进东部发展带的整体协调发展,构筑中心城的反磁力系统,实现北京城市空间的战略调整。
(4) 与东部发展带其它新城协调发展,形成北京东北部地区城市化、产业化核心,发挥引领、辐射作用,带动周边发展。
充分发挥顺义新城产业发展、新城建设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周边密云、怀柔、平谷和河北燕郊等地区的服务辐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