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条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顺义新城要紧紧抓住首都优势,充分利用空港这个不可替代的优势资源,大力发展临空产业;基于现有的制造业的良好基础,坚持“在发展中调整”的原则,促进制造业由分散向集约发展,重点发展高端第二产业,成为北京发展先进制造业的基地。整合和优化配置资源,不断提升产业层次和竞争力,成为促进环渤海区域发展的产业引擎。
第18条 区域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协调发展
(1) 加强新城与中心城以及新城与周围其他新城之间的联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统筹考虑区域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完善区域铁路、公路网络,促进大型交通基础设施的区域共享。区域交通运输枢纽布局与城市交通系统良好衔接,实现区域交通与城市交通一体化,引导区域空间结构协调发展。
(2) 依托区位优势,为城市中心区的市政设施提供保障,规划对服务城市中心地区的大型基础设施,如变电站、燃气接收门站及调压站以及配套的管线走廊予以落实安排,并提出相关控制要求。
(3) 满足新城发展需要,建设高标准的城市基础设施,应达到或优于中心城的水平。
(4) 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协调能源、水资源的配置,根据顺义新城的需要,提出对能源、水资源的控制要求。
第19条 区域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1) 与密云、怀柔整体协调区域地下水源保护工作。
(2) 与平谷、密云、怀柔整体协调山前生态保护工作。
(3) 与东部发展带其他新城及中心城、河北三河市整体协调潮白河、温榆河、北运河等水系的整治工作。
(4) 与密云、怀柔、通州整体协调风沙治理工作。
(5) 与其他新城整体协调绿色开敞空间、休闲游憩系统建设工作。
第二节 城乡统筹发展
第20条 目标与原则
(1) 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强化新城和城镇的带动作用。实施以新城、重点镇为中心的城市化战略,与城市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逐步形成分工合理、高效有序的网络状城镇空间结构。
(2) 提高农村综合发展实力。加快郊区经济发展,实现总量增长、结构优化、效益提高和就业能力增强;推进农村城市化和农民市民化,加快郊区社会事业发展。
(3) 稳步推进农村城镇化,搞好新村、新社区等新型农村居民点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农村居民点的整合,改善生态环境,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推动产业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