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水污染防治
2010年地表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Ⅳ、Ⅴ类水体标准(三个水库坝前Ⅲ类;泃河和洳河的东关桥和岳各庄桥断面执行Ⅳ类标准;东鹿角桥、英城桥、北石渠桥执行Ⅴ类标准);地下水达到国家《地下水质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水质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
噪声控制目标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到2010年,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5)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在农村种植业中推行保护性耕作技术,在养殖业中推行清洁生产,防治面源污染,并全面启动畜禽养殖场的治理。
第七章 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
第50条 目标与原则
重视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工作。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和最小的废物排放,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友好型社会。
第51条 土地资源
(1)合理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2)严格保护涉及公共利益和具有特殊功能的重要土地资源,如耕地、林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区用地。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保持总量平衡。
(3)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充分利用存量土地。
(4)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高效利用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土地。通过站点周边用地的高密度开发实现节约土地的目标。
工业区容积率控制在0.8以上。推进村镇整合和工业集中发展,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第52条 水资源
建设先进的节水型社会。把保证城市供水安全放在首位。统筹考虑水资源保护、节水、雨洪利用、再生水利用、开发新水源各项措施,进行统一规划和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多种水资源。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用水效率,形成优水优用,一水多用的水循环系统。
(1)水资源现状
(2)按照“节流、开源、保护并重”的方针,合理规划水源
要根据新城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全区的水资源规划,划定城市水源地保护区,将平谷水资源纳入全市的水资源调配系统,优化配置,合理、高效的利用本地区的水资源,为北京市、平谷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3)多种方式节约用水
①促进雨洪利用,使雨水资源化
城市雨洪利用即通过城市建设格局的调控,采取低于硬化面一定高度、大面积均匀分布的城市绿地、透水铺桩、渗坑渗井和调蓄池(坑)等工程措施,在整个规划区范围内将降雨分散收集接纳,或渗入地下,或加以利用,减少或避免雨水径流外排,使雨水资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