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条 城市发展的阶段目标
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促进地区分工与协作,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形成以汽车配件、电子、服装、食品加工等工业为主的工业结构,促进二产,带动三产。将平谷新城建设成北京东部和周边地区的常年休闲度假基地和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安全便捷、就业充分的宜居新城。
第一阶段,到2010年,针对目前新城经济总量较低、对外交通闭塞、功能不够完善、建设标准较低的状况,实施“强二兴三优一”的产业发展战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总量的提高。同时,以经济发展为基础,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实现城市公共设施及交通条件初步改善,城市功能有所调整,人口素质稳步提高,就业岗位大幅度增加,形成宜居新城的雏形。
第二阶段,到2020年,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实现城市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将平谷新城建设成为城市功能齐全、公共设施完善,交通快捷方便、人口结构优化、就业岗位充分、循环经济发展的宜居城市典范。
第三阶段,到2050年,以实现首都和谐社会为目标,在提升新城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时,带动周边城镇和乡村以及京津冀北地区的快速发展,实现区域协调、城乡统筹、和谐发展的城乡建设格局。
第13条 城市发展策略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首都和谐社会为主线。强化生态环境和资源集约利用的前提地位和市政交通设施的服务引导作用,保障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促进社会文化全面发展。
依托区位优势大力发展通道经济,促进京津城镇走廊的发展;围绕开发区建设,发展现代制造业和都市工业,促进产业升级;借助区域旅游资源优势和新城良好的自然生态条件,创造可持续发展的居住与产业发展环境,努力建设和谐社会、宜居城市、节约型社会。
第14条 经济发展策略
(1)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2) 以兴谷经济开发区为龙头,发展以汽车配件为主的现代制造业和都市型工业,带动新城整体经济的发展。
(3)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振兴商业,搞活商品流通,促进城市繁荣;发展休闲度假业,形成区域性的休闲度假基地;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4) 2020年,全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GDP)突破7000美元;第三产业比重超过50%,第二产业比重保持在40%左右,第一产业比重在10%以下。
第15条 社会发展策略
(1) 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积极促进社会公平。全面履行政府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促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建成包括计划生育与养老服务、就业与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与人民健康、教育文化体育事业、社区服务等在内的完善的社会发展体系。
(2) 坚持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优化人口素质结构。
(3) 重点发展科技教育事业,增加教育投入。中小学办学条件在全部达到市颁基本标准基础上,逐步达到一般标准和较高标准。山区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100%。
(4) 积极发展文化、广播事业。完善文化设施,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扩大广播电视覆盖率,实现各乡镇有线电视、有线广播信号光缆传输,有线电视覆盖率达100%。
(5) 加强医疗卫生和保健工作,发展体育事业,提高人民身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