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行政办公及文教用地
城市空间:这一区段功能风貌比较突出,不宜进行其他功能用地(如商业、居住)的大规模建设,规划设计中应在保持现状基础上进一步延续和强化这一特征风貌。府前街以南的地区是目前平谷文教职能相对集中的区域,主要为城市居民配套的中小学教育。与府前街地区一起构成行政办公及文教功能区。应提高绿化水平,形成舒缓和谐的氛围。 色彩与风格:色彩明快,风格应协调统一。 建设与改造:完善道路景观设计,突出景观节点在视觉引导、城市标识以及表现城市人文精神和景观风貌方面的重要作用;新建建筑要在职能、风貌上尽量与现状协调一致,对现有外部形态不佳和内部功能不足的行政办公建筑设施适当改建,塑造统一别致的风貌形象;规划增加的教育科研用地主要位于新城西部新建区,城市风貌建设应遵照上述原则。
(4)工业用地
城市空间:兴谷工业区北侧离山体较近,应充分利用山景,营造生态型现代化工业区的景观形象,二是加强工业区内部的绿化和配套设施建设,如工业区内的配套居住、公共服务区建设等方面。 色彩与风格:总体上应以淡雅明朗的浅暖灰色调为主,体现现代城市的风格特征。 建设与改造:强化规划对城市建设的引导作用,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工业用地容积率应不低于0.8(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建筑密度原则上多层厂房不低于40%,单层厂房不低于50%。
建设工业园区集中的绿化公园,在开发区总体绿地率不低于30%的前提下,工业用地绿地率控制在10%-15%。加强市政等基础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切实满足城市使用要求。 准入标准:制定工业区准入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有效控制污染。
第十五章 新城开发控制与建设标准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102条 立足可持续发展,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实现集约化发展;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项职能。
(1)强化整体性控制
强调对城市整体开发建设的控制,强化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必须把握和控制的内容,切实保障对城市整体产生重大影响的开发建设内容的有效控制。坚持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适度超前原则。优先保障重点建设区和交通、市政、环境等基础设施及教育、卫生、文化等公益性设施的建设用地安排。
(2)引导渐进式开发
突破常规的“设计蓝图”方式,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政府对土地开发的宏观调控,建立滚动调校机制,适应开发条件的动态变化,实现分期滚动的设计与开发模式。按照市场运作原则,完善土地经营策略与经营机制,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3)增进适应性管理
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开发控制重点应与城市政府开发管理职能重点一致,加强对城市整体环境打造和对公共资源的控制,同时引导公众参与和社会的和谐管理、建设。明确相应的土地使用兼容性原则和容积率奖励政策,综合体现开发控制的刚性和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