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总则
1.1. 规划背景
第1条. 规划编制
门头沟新城(简称“门城”)是《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中确定的11个新城之一。
1984年门头沟区政府会同北京市规划局编制了《门城镇总体规划》并经市政府批准;1997年曾对门头沟总体规划进行修编;2003年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0-2010)和《北京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讨论稿),依照北京市和门头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了《门头沟区域规划及门城卫星城总体规划》。
依据上述规划,相继编制完成了新城部分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山区镇的总体规划。在市规划委、文物局、规划院的组织下完成了川底下和三家店的保护规划。川底下村、灵水村分别上榜建设部首批和第二批全国历史文化名村,西部山区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受到日益重视。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修编完成,门头沟新城在两轴两带多中心的空间结构中处在一轴一带一中心上(西部的综合服务中心)。
第2条. 规划重点
新城是在原有卫星城基础上,承担市区人口和功能疏解、形成新的产业聚集、带动区域发展的规模化城市,具有相对独立性。
新城规划转变了传统的一、二、三产业的发展模式,强调生态、休闲、文化、宜居,不仅提出本区发展方向的转变。更主要的是站在全市的高度确定本区的发展定位,把生态、文化、旅游放在重要地位上。
(1) 以生态旅游作为主题,确定区域和城市的重新定位。
(2) 结合人口结构和流动问题,研究适合山区、城市边缘、后采矿业的产业发展方向。
(3) 在城乡统筹的大原则指导下,突出重点,制定合理的城镇体系布局。
(4) 强调本区历史和文化的主题和定位。
(5) 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进行分区控制,采取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控制土地开发,指导建设。
第3条. 具体要解决的问题
用地:结合首钢搬迁,确定南部新城的发展方向、内容和形式;提出对采空区、砂石坑的灾害防治及合理利用的规划思路;落实2004年全市总体规划修编中增加的建设用地龙口水库、琉璃渠和龙泉务等建设用地,确定新城总体规模。
基础设施:调整道路系统、等级和宽度,研究轨道交通线路和场站;整合高压走廊,减少其对用地分割穿越和对景观的影响;研究供热与市区并网的可能性;重新研究防洪排水体系。
1.2. 规划总论
第4条. 规划依据
(1)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2) 《国务院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3) 《西部发展带协调规划》
(4) 《限建区规划》
(5) 相关规划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