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条. 高压架空线走廊规划
高压架空线走廊规划的基本原则为对门头沟新城南部高压走廊进行归并、整理,减少高压走廊对城市用地的分割及对城市重要节点景观的影响。根据高压供电线路整合规划,新城内将形成以下6条主要高压走廊:
砂石坑东侧高压走廊-宽度约120米;
冯村-葡萄嘴高压走廊-宽度约70米;
西部山区高压走廊-宽度约330米;
石门营村东侧高压走廊;
栗园庄村南侧高压走廊;
新城南部高压走廊。
第122条. 中压供电原则
门城原则上采用10千伏中压配电网供电。10千伏配电网络要结合城市道路逐步进行改造与建设,为不影响城市景观,应以建设地下电缆为主。
门城范围内,除大用户可以直接由变电站直供外,根据需要可建设若干个10千伏开闭站,由开闭站向各个配电室或直接向用户供电。规划开闭站、配电室的位置和配电网络,应在详细规划阶段予以安排。
农村地区应根据具体情况,可采用10千伏或35千伏架空线路供电。
第123条. 供热规划原则
近期依托现状热网继续发展集中供热。天然气引入门城后,为减少西部生态带环境污染,应有计划地对现状锅炉房,特别是小锅炉房进行天然气燃料的置换。新建小区或项目,只要具备天然气接入条件,宜优先采用天然气供热。
为减少中心城环保压力,并考虑到热网供应现状,减少投资浪费,经与有关部门协商,石景山热电厂及改造后的高井电厂的热力主要供应中心城地区,暂不考虑为门城供热。
第124条. 燃气供应负荷
供气对象主要为:居民炊事及生活热水用气、公共服务设施(如机关单位食堂、茶浴炉、旅馆、饭店、饮食业等)用气、生产工艺上必须使用燃气的工业用户、采暖用气。
负荷预测:门头沟新城2020年燃气需求量折合成天然气为7677万立方米,其中民用燃气需求量折合成天然气为6909万立方米。
第125条. 燃气供应规划
根据北京市燃气规划,门头沟新城属天然气供应范围。为此,门城规划气源为城市天然气。
近期,在门城天然气调压站建成后,门城将逐步实现天然气供应。在天然气管道未到地区,仍以液化石油气供应作为过渡。门城目前的6座液化气储配站已能满足这种过渡需求,不再新建液化气储配站。
根据市区天然气管网现状及规划安排,门城天然气最终气源为西六环4.0兆帕天然气高压A管道。
门城采用中压管网供气,管道供气压力0.4兆帕。为此,需在门城建设一座天然气超高压调压站,位于中门寺沟南侧,门头沟污水处理厂东侧,占地6767平方米,该用地内同时安排天然气加气站一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