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市政基础设施
第十章 综合交通体系
第十一章城市综合防灾减灾
第四部分新城建设引导
第十二章分区建设与城市风貌引导
第十三章新城近期发展与实施保障
第一部分
第一章 总则
1.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为目标,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战略思想,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构建首都和谐社会的能力。
1.2 规划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合理配置各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经济活力,保障就业渠道,切实解决和保障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建设宜居城市的典范。
(2)坚持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城市,解决好城市长期发展的保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确立节约优先的思想,实施节水、节地、节能、节约材料的建设标准。
(3)尊重城市历史和城市文化,全面展现和挖掘城市文化内涵,保护城市历史文化资源。
(4)坚持适度超前、优先发展的原则,建立高效、便捷的城市支撑体系,切实保障城市安全。建设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高标准、现代化的综合交通体系以及高效安全的现代化市政基础设施体系。
(5)突出城市规划的综合性和有机整体性,保障经济、社会、人口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统筹协调城市地上和地下、交通设施与土地开发、新城与区域、城市与村镇的发展建设。
1.3 规划依据
(1)国务院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5]2号)
(2)《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
(3)《关于区县功能定位及评价指标的指导意见》(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2005年5月颁布)
(4)《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5)《北京市怀柔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6)《东部发展带协调规划(2005年-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