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及2007年度新开工保障性住房项目两个,分别为:
“惠民花园”一期,用地面积7.85公顷,住宅建筑面积12.83万平方米,建设经济适用房1639套,廉租住房30套;
“益民花园”,用地面积3.98公顷,住宅建筑面积7.87万平方米,建设经济适用房1016套,廉租住房10套。
两年合计新开工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11.83公顷,住宅总建筑面积20.70万平方米,占两年新开工住宅总建筑面积的8.7%。
两年来,随着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的实施以及宏观调整政策“90平方米以下占70%以上”的规定逐步落实,在《漳州市中心城区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及《漳州市中心城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006-2010)》的规划引导下,近两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大大加强,同时,开发的项目均提高了中小套型的比例,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筑面积均达到当年总竣工面积的70%以上。
第三章 住房需求预测和结构指引
第十二条 规划期内住房需求预测
根据《漳州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漳州市房地产业“十一五”专项规划》以及《漳州市中心城区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提出的发展目标,结合近几年中心城区人口增长速度以及住房面积增长趋势进行预测,至2012年,漳州市中心城区总人口将达到55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将达到32平方米。依此预测,2008-2012年,漳州市中心城区住房建设用地总需求为325公顷,住房面积总需求为540万m2。
第十三条 住房建设结构指引
1、住房建设发展目标:廉租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满足中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其他商品住房满足中等以上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2、规划期内,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含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必须达到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5平方米左右;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45平方米以下。
第四章 2008-2012年住房及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第十四条 住房用地供应指导思想
住房用地供应指导思想:规划期内,在强调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前提下,重点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坚持新增供应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积极促进闲置土地盘活;坚持区域住房发展合理布局,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重心向芗城中心区以外转移。
第十五条 住房用地供应总量
规划期内,中心城区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330.6公顷。
1、商品住房用地:规划期内,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总量297公顷(含存量土地盘活);
2、保障性住房用地:规划期内,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33.6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