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布局要点
新建社区按5%-7%的比例预留商业面积,并以社区商业中心为主要形态;鼓励发展中小型超市、便利店、生鲜食品超市、新型街市、餐饮、洗衣、家庭服务、维修和再生资源回收等服务网点;积极发展社区电子商务;限制发展农贸市场、消费品专业市场以及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的商业网点,居民购物出行距离不超过1000米为宜。
社区商业网点具体设置可参照表1要求。
表 1 社区商业网点配置要求
人口规模 商业网点配置要求
2000人 设置便利店、生鲜食品超市、书报亭、医药店、餐饮店等网点
5000人 增设综合超市、服务类店铺
2万人 增设中型超市、生鲜食品超市、各类专业店(服装、医药、家电、书店等)、餐饮店
5万人 增设社区型综合超市、生鲜食品超市、各类专业店(服装、医药、家电、书店、维修店、家政服务店、洗衣店等)、餐饮、旅店、文体场所
10万人 增设大型、综合超市等。
4 城镇商业体系
4.1 体系结构、地位与功能
体系结构。佛山市城镇商业体系包括城镇基础商业网点、城镇商业中心和伙伴城镇商业中心三个层次,城镇商业体系的层次结构与城镇结构特点相统一,与伙伴城镇演变趋势相适应。
地位与功能。城镇商业体系是城镇社会公共活动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镇社会经济活动的设施支撑体系的要素之一。城镇商业体系主要面向城镇居民,提供便利性和综合性服务,拉动多元消费需求,扩大消费领域,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服务于城镇改造与伙伴城镇发展;联系城市商业中心,和周边地区商品市场相互辐射、相互补充。
4.2 发展与控制导引
发展导引。城镇商业体系要积极发展新型业态,扩大连锁经营规模和行业范围,改善商业服务环境,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发展以社区购物中心为主要形式的伙伴城镇商业中心;依托城镇文化与自然资源,发展优势服务业,扩大特色服务的产业规模。
控制导引。城镇商业中心要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控制大型购物中心和大型商业网点的建设,要与现代化城市建设要求相适应,引导农贸市场和经营方式落后的消费品专业市场的改造和升级。
4.3 布局要点
4.3.1 城镇基础商业网点
规划期内,将城镇基础商业网点与社区商业网络的建设相配合,以满足本地居民生活消费基本需求为目标;鼓励发展食杂店、便利店、超市和生活服务网点;控制发展大型商业设施,改造杂货店,淘汰马路摊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