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 城镇商业中心
城镇商业中心以满足城镇居民购物、餐饮、娱乐和休闲等多元消费需求为目标,鼓励发展便利店、超市、专业店、专卖店、生活服务网点和娱乐休闲设施,控制发展大型商业设施。
4.3.3 伙伴城镇商业中心
规划确定丹灶-白坭、人和-明城-杨梅、更楼(新圩)-合水、里水-狮山-乐平和南边-芦苞-大塘-迳口五个伙伴城镇商业中心。
伙伴城镇商业中心以满足城镇居民多元消费需求,拉动消费结构升级为目标,鼓励发展大中型超市、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和工厂直销中心和有地方特色的餐饮、娱乐和服务设施,鼓励发展提供“一站式”服务的社区购物中心。
5 商业街
5.1 地位与功能
商业街是城市商业中心和城镇商业中心的一种形态或组成部分,步行街是商业街的特殊形式。商业街要具备商业中心的主要功能。
5.2 发展与控制导引
发展导引。挖掘商业街文化资源,突出文化优势,引领商业文化时尚;力求商品结构、消费环境、服务方式的统一;改善商业街的商业环境与整体景观,分散交通流,完善步行系统。
控制导引。商业街要符合功能定位要求,限制设立批发市场;要有利客流和物流的组织,控制商业街的长度和宽度,并控制和降低对临街居民生活的干扰。
5.3 布局重点
规划期内重点发展综合型和专业型两类商业街。
综合型商业街是集购物、餐饮和休闲娱乐功能于一体的商业街;专业型商业街是提供主题性服务的商业街。
规划期内,综合型商业街优先调整街内商业网点结构,完善购物、餐饮和娱乐等综合功能;专业型商业街优先发展主题服务商业网点,突出专业服务特色。
步行街的长度控制在800米以内,宽度控制在20-30米左右。
对具有传统文化特色的商业街,要保护、开发其文化价值,促进传统特色与时尚消费的协调;适当保留老字号店铺,限制发展破坏文物和影响文物景观的商业网点。
6 消费品专业市场
6.1 地位与功能
消费品专业市场是批发与零售相结合的形式,大型现代化的消费品专业市场在城市商业网点体系中处于主体地位。大型现代化专业市场要面向本市、国内和国际市场,扩大批发与零售规模,增强进出口能力,引导消费趋势,开发信息服务,拓展物流配送,提升依托专业市场的会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