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铜仁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市政府的意图,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促进铜仁市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顺利实施《铜仁市火车站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规划分图图则规定的控制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特制定本控制性规划文本。
第二条 本规划文本适用于铜仁市火车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范围,是对火车站片区各项建设进行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
第三条 执行铜仁市火车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结合图则、文本、说明书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变动,如确实需要对铜仁市火车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调整,需报原规划设计单位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查通过。
第四条 文本中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结合铜仁市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到今后的发展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贵州省、铜仁市的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 编制本规划的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1990年)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1991年)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5、《铜仁市总体规划修编》; (2000-2020年)
6、《铜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7、国家、贵州省、铜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第六条 本规划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1、合理定位:把她作为铜仁市一个重要的对外窗口来考虑;
2、该片区的规划必须处理好人流、物流、车流的组织;
3、解决好火车站附近的服务设施;
4、现实与发展相结合,规划超前与弹性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 主管部门和管理权限
1、主管部门:铜仁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2、管理权限:铜仁市火车站片区内一切开发建设所涉及到的地块规划、建筑设计的审查、批复,环境影响评价及防治措施,土地出让及地价审核。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火车站片区地块上建设都必须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第二章 规划范围、规模、性质及地块划分原则
第八条 规划区范围:东紧临渝怀铁路、南到农和交警队(距城市市区2.5公里)、西到师范、北到老收费站、西北面为小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