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在改革开放20年浪潮中,惠州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抓住中国加入世贸和惠州中海壳牌南海石化项目建设等一系列的历史机遇下,掀起了建设经济强市和文明城市的热潮。
但是,在经济高速增长和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是城市开发无序失控、规划管理薄弱、土地和生态资源浪费严重、村镇经济和建设水平普遍较低等问题。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本地经济进一步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为了加快惠州市快速城市化地区村镇建设的规划管理,更好地贯彻和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村镇建设有关精神,惠州市市政府、惠州市规划建设局决定在惠州市选择若干行政村进行试点规划,研究和了解惠州市村镇发展所存在的问题、内在因素及其规划控制和引导策略,以期为本地区其它村镇的建设、规划和管理提供借鉴和经验。
惠州市江北区三新村便是本次选择的示范村之一。
三新示范村规划是受惠州市规划建设局委托,由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主持进行,在调研过程中,得到惠州市规划建设局、三新村村委等有关部门和三新村全体村民的大力协助。
谨此致谢!
2 规划依据与原则
2.1规划依据
本规划以国家和广东省、惠州市有关城市规划、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为基本依据。本规划的重要依据还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
《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1993);
《惠州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
《惠州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年)》;
《惠州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1989-2005年)》;
《惠州市近期建设规划(2003-2005年)》;
《惠州市江北片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
《惠州市江北西区分区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