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工程公司居住组团
本组团现状为工程公司的宿舍用地,通过改造,形成集中的居住区,在南部保留现状的医院,根据需要沿丽永路布置商业用地。
6、东部组团
考虑到片区的发展需要,利用生态隔离带将目前的古城区殡仪馆进行一定的绿化空间隔离,避免对区域内其他用地的影响。以古城殡仪馆、文智小学及部分居住用地形成东部组团。
第九条 居住用地
1、低层住宅区
在空间分布上,为了考虑与丽江古城大区域空间环境的协调,在规划区西部主要布置低层住宅,其建筑风貌符合丽江传统建筑控制要求。建筑做法根据丽江传统建筑进行建设。
2、多层住宅区
根据山体等高线,在中部设置多层住宅。考虑到工程公司的居住压力大,因此在原工程公司用地内布置多层住宅,满足大量职工改善居住的要求。
3、学校用地
现状规划区中的文昌中学和文智小学给予保留。根据服务半径的要求,在规划区东部与西部各布置幼儿园一所。
4、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在组团空间隔离带的一侧布置满足居住区要求的文化活动、小区商业、老年人活动中心等
第十条 公共设施用地
1、行政办公用地
丽永路中部有已批古城区农业局和畜牧兽医站,规划保留。
2、商业金融业用地
原有的信用社保留。在丽永路沿线布置商业设施用地。未来丽永路将形成单边服务的商业形态主要布置在北侧。
3、文化娱乐用地
通过对水面周边的充分利用,形成本区域的文化娱乐用地。塑造美好环境。
4、医疗卫生用地
原有的金安医院在现有基础上进行适当扩大,逐步清理现状较为杂乱的建筑,适当增加医疗建筑,满足本区域医疗的需要。
5、教育科研用地
位于金虹水泥厂附近的培训学校在规划中给与保留。
第十一条 道路广场用地
规划道路主要是利用现状丽永路作为区域内的主要道路。由于组团之间被不可建设用地隔离,不强调组团之间的机动车交通。
由于规划区用地属于带状用地。因此各组团内组成各自的交通体系。组团内部有便捷的步行交通道路至丽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