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电力电信系统规划
(一) 规划设计依据
1、《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规范
2、《GB50052-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3、《GB/50293-1999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4、《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规划手册》
(二)供电工程规划
1、负荷等级
规划区内负荷以公建及居住负荷为主,用电负荷按三类负荷进行考虑;消防动力、应急照明等二类负荷备用电源采用自设小型发电设备供电。
2、负荷计算
负荷计算采用需用系数法。公建负荷指标选取按单位面积指标法计算。具体负荷指标为:行政办公用地(C1类):250kW/Ha,Kx=0.6;商业用地(C2类):350kW/Ha,Kx=0.6;医疗卫生用地(C5)类:300kW/Ha,Kx=0.5;教育科研用地(C6)类:300kW/Ha,Kx=0.5;居住用地(R)类:300kW/Ha,Kx=0.3计算。计算得规划区总计算负荷约为5200kW。
3、高压供电
规划采用10kV三相三线制供电。10kV线路结线方式采用一般环式结线,于线路交接处设置真空负荷开关,可提高供电可靠性。
4、变配电室设置
规划区采用10/0.4kV公共变配电室分片集中供电方式。变配电室按供电半径不大于250米为原则布置。规划区内共设置10/0.4kV变电所5座,总变电容量6100kVA,各变电所变电容量详见电力电信工程规划图,各变配电室尽量采用箱变或室内形式。
5、低压配电
低压组网采用以10kV公共变配电室为中心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结线方式,计算负荷较大的各单体建筑采用放射式结线,反之则以低压干线引至电缆分配电箱,再以低压分支线引至各单体建筑。规划区内接地系统采用TN-C-S接地系统,低压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电缆供电。
6、功率补偿
规划区内均采用各用户低压侧集中补偿方式,将各用户功率因数提高至0.94以上。
7、线路敷设
因规划区内道路较窄,规划高、低压线路采用架空与暗埋相结合的敷设方式。10kV主线路采用架空敷设,分支线路采用穿电力护套管暗敷。经由规划区的35kV及110kV线路采用架空敷设。架空线路高压走廊内各类建筑须严格遵守相关规范要求。
8、道路照明
规划区内主干道平均照度取30lx,次干道取25lx,支路取15lx,组团路取10lx;灯杆间距在25-35米间;照明低压供电线路采用五芯等截面铜芯电缆,每回路灯线路供电距离不超过800米;照明控制采用时钟控制及光电控制,主干道及次干道采用时控与光控相结合的控制方式,支路及组团路采用光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