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用地:总面积约18.25万平方米。结合大塘商业中心规划布置 1.55万平方米的体育用地;结合张家山西侧居住区公园规划布置 0.78万平方米的体育用地。规划保留宜春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总面积约 6.96万平方米。结合大塘商业中心规划布置 5.20万平方米的医疗卫生用地,为市级综合医院用地;结合居住区公共中心布置有六处医疗卫生用地,规模在 0.29~0.48万平方米之间。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总面积约11.89万平方米。在宜春中学高士路西侧规划布置特殊学校用地,面积 5.46万平方米。保留位于文体路北侧的宜春市少年体校和青龙高科。
工业用地:总面积11.14万平方米。保留江西先锋机械厂工业用地。规划范围内的养殖厂以及砖厂均已拆迁。
物流仓储用地:面积 4.18万平方米。结合环城北路的商贸物流园区规划布置一处物流仓储用地,以满足本区物资流通、存储需要,同时宜配套相应停车与服务设施,为园区企业提供就近服务。
对外交通用地:用地面积 4.53万平方米。主要是由宜春大道与沪瑞高速公路联系,320国道从城市的西侧联系宜春老城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阳新区城市交通联系有两个方向:一是与老城区联系;二是下跨沪瑞高速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联系。规划通过宜春大道、高士路、明月大道、环城东路贯通新区联系老城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留高速公路用地如沪瑞高速及出入口、收费站、沪瑞高速昌金管理处;保留长途客运站用地如宜春汽车北站、贸易广场汽车站和宜春市长途汽车站。
广场用地:总面积 7.46万平方米。根据居民城市活动规律及环境景观要求,规划五处城市广场,行政中心区前置广场为绿地广场,文体路与卢洲路交叉口商业广场面积 0.75万平方米,秀江东路滨江高档商业中心广场 0.23万平方米,下浦片区商业广场 0.393万平方米,张家山游憩广场 1.8万平方米;结合各居住区中心均设置一处广场,共规划七处居住区中心广场,面积在 0.3~0.5万平方米之间。商业区为商业广场,商业服务区为游憩广场。
社会停车场库:停车场规划按国家和地方规范要求,在各地块内配置配建停车和公共停车,规划鼓励停车设施及配建停车场对外开放。按照每人每平方米配置社会停车场用地,新区社会停车场库面积14.24万平方米。根据新区在城市中的区位和对外交通联系特点及功能均衡布局,每处面积 0.15— 0.9万平方米不等,宜春大道周边作为城市出入口,停车场服务半径不大于300米,数量占10%左右;主要中心区停车场服务半径不大于200米,数量占60%左右;其他地区停车场服务半径不大于300米,数量占30%。各功能地块应按标准配备足量停车面积。
路网布局

新区道路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