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编制目的意义
规划范围分两个层次:总规划范围和重点规划范围。总规划范围:东、北至奉化江、余姚江,西至海曙区界及机场路,南至海曙区界及杭甬高速公路,总规划用地面积33.2平方公里。重点规划范围:为了便于海曙区管理,以海曙区区界范围为本次重点规划对象,规划用地面积29.4平方公里。本次规划对人口、用地的现状和规划基于此范围。
海曙区历史悠久,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近年来,海曙区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模式,经济实力有了显著增强,城市面貌日新月异。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确立城市行政中心位于江东区东部新城,意味着海曙区作为政治中心的地位即将削弱。这一重要城市职能的变更,使海曙区应该更加明确未来规划和建设的方向,朝着建设高品质的商贸商务区和高品位的生活居住区的目标奋进。同时,伴随着区内大量的工业搬迁、名城保护需求日益迫切,轨道交通的发展等,作为宁波城市“中提升”发展战略重点对象的海曙分区其整体功能提升正面临新的议题。
二、规划的基本思路
1、明确合理的功能定位,规划建设创新型新城区。
2、解决旧城改造部分居民外迁的土地安置、旧村改造村民安置和现有工业改造升级等问题。
3、完善公共设施配套,提升整个城市的公共功能。
4、着力缓解核心区因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带来的交通压力。
三、规划主要内容
1、功能定位
规划确定海曙片区的功能定位为“宁波市中心商贸商务区、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创新型区域高端服务业基地”,并明确其主要职能为:以发展商贸商务、金融保险、信息科研等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中心商贸商务区;文化底蕴深厚的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环境优美、配套齐全的现代都市宜居区。

2、规划结构
总体规划结构形成“一核二轴三心”,以主要道路、江体为基本骨架,形成片区的城市空间结构框架。利用余姚江-奉化江生态廊道,以及月湖景区、南郊公园大型生态公园,通过与自然水体、绿化隔离带、公园等开敞空间的沟通和联系,共同构成生态城区的整体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