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总长4300米(其中跨河桥两座,加宽桥梁一座)
(2)、道路规划红线宽度40米,双向六车道,车行道宽度25米,两侧道宽度15米。
(3)、道路面积 172000平方米。
(4)、总投资估算1.76亿元。
东风大道的建设可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网骨架系统,它是十堰城区重要的主干道,是东部组团用地布局的基础。东风大道连通东环路、吉林路、天津路、辽宁路并形成了网络。
主干路
主干路既是城市快速路的补充和完善,又是城市路网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城市交通的主动脉;主要承担城市各区之间的交通联系,分流过境道路的部分交通量,为城市各区之间提供交通联系
本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主干路有:辽宁路,起点为东环路,终点为丹江路,红线宽度为26米,总长为5964米;吉林路,起点为辽宁路,终点为大众路,红线宽度为22米,总长为3809米。
次干路
次干路是城市交通不可忽略的组成部分,在城市交通中次干路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主要承担市内区域性的交通流量,汇集各区内的交通流量,分流主干路的部分交通量,充分体现其集和分的功能。
本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次干路有:大众路,起点为辽宁路,终点为白浪中路,红线宽度为20米,长度为4614米;标致路,起点为大众路,终点为吉林路,红线宽度为20米,长度为1726米。
支路
本规划区内支路红线控制在12—20米之间,是城市主次干路的有效补充。
规划道路总用地面积为34.611公顷,占总用地的13.29%。
十一、 工程管线管理规定
1、各种工程管线之间的水平间距、各种工程管线与建、构筑物最小间距遵照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2、给水管线及设施管理规定
(1) 给水管在车行道下的管顶最小覆土厚度一般不宜小于0.7米。
(2) 消防栓设置间距不大于120米.
(3) 消防站及车辆等配置遵照国家现行标准《城镇消防站布局于技术装备配备标准》及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
3、排水管线敷设要求
雨水管在车行道以下的,管顶最小覆土厚度不宜小于0.7米。
4、电力电缆敷设要求
地埋电缆、架空线路在道路上的位置及埋深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5、公用电话亭主干路按300-500米设置一处,人流量大的公建集中地区适当增设。
6、燃气管网敷设方式、覆土厚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7、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规定
(1)人流集中地段,如商业街、集贸市场、文化娱乐设施等,应设置公共厕所,一般地区公共厕所服务半径不宜超过500.米,其外墙以外应保持3米分隔带。
(2)小型垃圾收集站服务半径不大于200米,占地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四周应设置绿化隔离带,垃圾转运站根据需要设置。
(3)其他环卫设施的设置遵照国家现行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 绿地系统规划
(一)、规划原则
1、在绿化规划中贯穿“路在林中、楼在绿中,城在山水间”的思想,把自然特色引入城市,同时整个规划区又在优美的自然山水环抱之中,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充分创造山水园林特色。
2、绿化用地以山地为主,尽量少占平地。
3、点、线、面相结合, 形成立体的完善的城市绿化系统。
4、公共绿地与道路、 广场及各类生活服务设施充分结合,改善分区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