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电信工程规划
1、本规划区电话普及率取为90%,根据十堰电信发展现状及规划电信发展目标,参考有关地区的电信规划标准,制定本规划区的规划指标。
居住:150部/万M2
公建:200部/万M2
本规划区电话需求量为27000门。公用电话亭布置沿重庆路按每400米间距设置一处。其中北部商业区及中部小区中心适当加大设置密度,公用电话亭设置间距采用300米。设置公用电话亭18处。
2、沿重庆路铺设电信管道和长途电缆,新建通信光缆、电缆全部采用地埋敷设,
3、无线通信及数据通信,无线通信及数据通信使用者按居住固定电话的30%计。
4、新建邮政所2个。每500户左右的住宅群,应在靠近路边的适当位置预留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的电信用户设备接入用房,以适应电信技术的发展,满足光纤到小区、光纤到户的技术发展要求。
5、有线电视网络
加快完善有线电视系统,建成高质量的有线电视光缆、电缆传输网络,实现网络光缆化、地下化。新建光缆、电缆线路均采用地下敷设方式,有线电视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五)、燃气工程规划
1、燃气热值:液化石油气燃气热值按26000Kcal/Nm3计算。供气以管道气为主,瓶装气为辅,城市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90%,居民用气普及率达到100%。规划主要考虑以下方面:居民的生活习惯,生活水平,主、副食结构,燃气用具的配置和气候等因素,并参照国内同类型的城市用气量的统计分析,居民生活炊事及生活热水耗热量指标采用60万千卡/年·人。
2、气化率:规划气化率见表
规划区气化率

高峰系数
月高峰系数 Ky=1.25
日高峰系数 Kr=1.1
小时高峰系数 Ks=2.5
Ky.Kr.Ks=3.44
3、用气比例:本规划各类用户的用气比例确定为:民用:公建:工业:其它=45:16:34:5。
4、消耗水平预测:根据规划指标、气化率、用气人口和用气比例,预测的燃气用量见表
燃气用量预测结果

5、管网布置采用环状与之状管网相结合的布置方式,详见燃气管网布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