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绿地系统及景观规划
1、绿地系统规划原则:
(1)、自然环境绿化系统与城市绿地系统相结合。
(2)、充分利用滨水地段及坡度较大不宜进行开发建设的用地进行绿化。
(3)、绿化做到点、线、面相结合,形成立体的完善的城市绿地系统。
(4)、城市公共绿地与道路、广场及各类生活服务设施充分结合,改善城市生活环境,提供多样的活动场所。
2、绿地系统构成
绿地由城市公共绿地(林地、街头绿地)、居住小区绿地、组团绿地、生产防护绿地、以及绿化林荫道组成。绿化覆盖率控制在30%以上。
(1)、结合现状地形,对居住组团之间的山体进行绿化,规划设置小型公园三处,以综合服务功能为主,以小游园的形式设计。
(2)、对马家河河道进行整治,沿河设置10~15米的绿带,为人们提供良好的休息观赏环境,形成一处河滨公园。
(3)、结合现状地形条件和自然植被情况规划街头绿地,街头绿地呈点状和带状均匀分布在片区的各个角落,可作为居住小区级绿地、组团绿地或纯粹的街头公园,设计上灵活多样。
(4)、对于坡度较大的山体,作为生产防护绿地。铁路专运线两侧根据情况设置不同宽度的防护绿地,用以屏障交通噪声及灰尘。
(5)、规划确定重庆路为绿化林荫道,应有意识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建设。
景观组织:
(1)、在道路景观轴线上组织序列开敞空间和特色场所,本规划按“一轴一带”两条序列组织城市开敞空间,即沿道路景观轴线和滨河公园绿带布置。开敞空间以绿地为主,组织室外活动,集散点可设计为以广场为中心的休闲、购物、娱乐、景观综合游憩区。
(2)、景观节点是景观设计中应着重进行环境设计的区域,通常是重要的集散场所或各景观要素汇聚交叉地带。规划设五个景观节点,分别位于道路景观主轴线和滨河公园绿带上。景观节点一般应设计相应的主题开敞空间,并通过周边设施和建筑群的有机组合设计形成集散场所,起到景观及活动的转折与衔接作用。
(3)、夜景设计 :照明是现代城市日益重视的城市空间美化工程措施之一,夜景照明设计应根据功能空间的不同运用不同的照明手段。以滨河绿带为重点照明地段,通过园林式的照明设计,不但满足了绿地系统的使用要求,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同时以沿河的带状连续照明塑造美好的沿河城市夜景。道路照明除按规范保证视线辨别和交通安全需要以外,应体现道路等级,以具备引导和辨别的功能,可通过道路绿化的照明或广告灯箱的处理达到特别的景观效果。
第十二章、沿河公园城市设计意象
马家河沿河公园作为重庆路沿线地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开发建设对于完善城市功能,改善景观环境均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本次规划将这一地段作为重点地段进行初步城市设计,以达到控制该地段总体形象的目的。
1、规划设计范围
沿河公园规划设计范围为马家河大桥上游200米,三环桥下游300米,河道宽度80米,沿河绿地宽为15-30米的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