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二:名词解释
1.用地性质——依据GBJ137-9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确定用地至大、中类,确定的用地性质为地块使用的主导性质,其使用的兼容性符合“土地使用与建筑适建允许范围表”的规定。
2.用地面积——指所在地块使用界线内的用地面积,通过电脑在1:1000地形图上进行计算。
3.容积率——地块建筑总面积与其用地面积比,规划提出的容积率指标为上限值。
4.建筑密度——地块建筑基地面积之和与地块用地面积之比,规划提出的建筑密度指标为上限值。
5.建筑限高——地块内允许建筑物建造的高度,规划提出的建筑高度控制指标为上限值。
6.绿地率——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规划提出的绿地率指标为下限值。
7.交通出入口方位——地块内以机动车为主的交通主要出入口,所确定的交通出入口方位任何单位不得任意更改,同时交通出入口主位距道路交叉口距离不小于70米。
8.停车泊位——地块内机动车停车位按有关标准配建,应符合附表6:停车泊位配置指标表的规定。规划提出的地块停车泊位指标为下限值。
9.道路红线——由规划确定的城市道路用地与其他用地之间的一条法定界线。
10.建筑红线——城市道路两侧控制沿街建筑物、构筑物临街面的界线,沿街建筑不准越过建筑红线。
11.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地块内的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时根据不同道路等级、不同建筑高度和规模等因素确定,规划提出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为下限值,应满足附表4:“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表”的规定。
附表1
七里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结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