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生产绿地规划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绿地规划原则:
1、城市各项绿化美化工程所用苗木自给率应达80%以上,并且出圃苗木的规格和质量应符合城市绿化工程需要;
2、做好生产绿地的树种规划,保证骨干树种、基调树种及一般树种的供应。
3、加大园林植物引种、育种、科研力度。遵循以乡土树种、优势树种为主,有计划引进、驯化外来树种,以丰富苗木品种,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形成优势产业。
4、运用市场机制,鼓励、扶持其他行业、集体,尤其是农民生产、经营园林苗木,推动园林绿化产业发展。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绿地规划指标:2010年,规划生产绿地40.82公顷;
2020年,规划生产绿地66.41公顷。
第三节 防护绿地规划
第二十四条 防护绿地规划原则:
1、结合城市用地布局与污染源的分布情况,有针对性地营造具有不同防护功能的防护绿地,形成完善的防护绿地体系。
2、防护绿地植物的选择应以速生、乡土、抗性强的树种为主栽植针阔混交林,使防护绿地达到预期目的。
3、对城区内河道、溪流、湖泊、水塘等进行重点防护,保持水土,以维持水域面积、平衡城市空气湿度,进行水体及水源涵养,保证生态平衡;
4、建设绿色廊道工程,重点是公路、铁路、河道两侧的防护林建设。进行铁路干线的拆违及绿化,改变市区铁路沿线环境状况;对城市外环公路及高速公路,为防止噪音和严重的废气污染,其两侧应预留出足够宽度的防护绿地;
5、各城市组团间设置绿化隔离带;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工业区内部设置卫生防护林带;严重污染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防护处理,同时设置足够的防护绿地
第二十五条 防护绿地规划指标
城市防护绿地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2010年,规划防护绿地306.04公顷;2020年,规划防护绿地468.83公顷。
第二十六条 防护绿地规划内容:
1、滨河防护带:主要沿石漫滩水库、田岗水库、共青水库、朱兰河等城市主要河流湖泊的沿岸两侧布置。
2、城市干道防护绿带:规划城市交通性主干道两侧控制30米的防护绿带。
3、铁路防护绿地:规划沿漯舞铁路、平舞铁路两侧控制30-50的防护绿带,避免可能对城市产生的干扰。
4、功能分区防护绿带:在城市主要工业区与相邻的生活用地之间,除道路红线外,规划50-100米的防护隔离带。在田岗水库与相邻东环路之间规划50-100米的防护绿带。城市水厂、污水处理厂旁边设30-50米的防护隔离带。
5、高压走廊防护绿带:现状与规划110KV以上的电力线路,规划高压走廊防护隔离带每侧3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