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在城市外围(如中环线附近)和重要的交通性干道(如京广高速铁路、黄浦路延长线等)两侧,控制一定宽度的防护绿地。在工厂与住宅区之间,根据污染源产生污染的种类、程度和范围,按国家要求建设不同宽度和间距的卫生隔离防护绿化带。在长江、汉水及其它河流、渠港如通顺河、东湖港等局部地段,结合地形规划防护林地。
(9)在中环线汉阳和武昌南部区段规划主城区生产绿地。同时结合郊区农业、林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在市域范围内建立为主城区绿化建设服务的苗圃、花圃、草圃等生产绿化用地。如东西湖柏泉苗圃等。
3、主城区绿地规划指标
规划到2020年,主城区绿地总量将达到14962公顷,其中公园绿地7204.6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6.8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8平方米(含东湖郭郑湖水面1304公顷)。
中心城区(内环线以内、城市建设用地约35平方公里)内,绿地总量将达到624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482公顷(不含沙湖水面约304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03平方米。
主城区绿地规划指标汇总表(2020年)
序号 |
类别
代码 |
类别名称 |
规划面积
(公顷) |
占城市建设
用地比例(%) |
人均绿地面积
(平方米/人) |
1 |
G1 |
公园绿地 |
7204.62 |
16.85 |
14.27
(若含东湖郭郑湖水面1304公顷,则人均公园绿地为16.8) |
2 |
G2 |
生产绿地 |
908.23 |
2.12 |
1.80 |
3 |
G3 |
防护绿地 |
3015.37 |
7.05 |
5.97 |
小 计 |
11128.22 |
26.03 |
22.04 |
4 |
G4 |
附属绿地 |
3834.28 |
8.97 |
7.59 |
中 计 |
14962.5 |
35.0 |
29.63 |
5 |
G5 |
其它绿地 |
2564.76 |
— |
(不计入城市建设用地) |
合 计 |
17527.26 |
— |
— |
注:规划到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427.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规模450万人,实际居住人口505万人。
4、绿化分区
在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中,按照城市功能布局的要求,将主城区划分为2个核心区(汉口、武昌)、10个中心区片(二七、三阳、新华、宝丰、晴川、首义、晒湖、中南、徐东、杨园)和10个综合组团(后湖、常青、古田、十升、四新、沌口、白沙、南湖、关山、青山),形成圈层式城市结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规划结构相适应,对不同类型的绿地按“核心区、中心区片和综合组团”实行不同的绿地建设控制指标要求,实行绿化分区控制,以便于绿化建设管理。
由于在《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中采用的是依据城市现状建设情况划分成的密度分区范围,进行绿地相关指标的控制。因此在上述绿化分区与绿化条例规定的指标不一致时,取高限值进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