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 则
1、 规划背景
在1999年2月5日国务院批复的《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中提出了“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生态环境良好、社会高度文明,并具有滨江、滨湖城市特色的现代化城市”的城市发展目标。1998年武汉市进一步提出了建设山水园林城市的目标。经过近五年的建设,武汉市城市环境和景观面貌取得了很大改善,滨江滨湖的城市园林绿化特色初步形成。
为进一步适应武汉市城市功能提升,提高城市亲合力和个性魅力,继续实施以生态绿化景观为主体的城市人居环境创新,明确城市绿化建设的目标和方向,根据国务院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决策要求,特制定《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3-2020年)》。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3-2020年)》是以《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为基础、依托城市空间总体布局的一项专项系统性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中有关绿化体系规划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
2、 指导思想和原则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本着建立良好的城市绿化生态和人居生活环境,突出战略性和超前性,构筑适应城市未来发展要求的绿地系统格局的指导思想,在规划中主要遵循如下原则:
(1)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
通过城乡绿化空间的均衡、协调和互联布局,树立大绿化观和系统观,确保在武汉市域城乡范围内建立完善的绿化生态体系,形成城市良好的生态背景和基础。
(2)体现自然山水和地域特色
充分保护和合理利用武汉市丰富的山水空间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建立地域特色鲜明、文化内涵丰富的城市绿地分布格局。
(3)突出生态优先和生态安全
重视城市绿地的生态功能,以生态学的原理进行城市生态框架的布局和园林植物的配植,确保武汉市的物种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4)强调因地制宜和可操作性
结合武汉市实际,利用各种立地条件,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多种绿地类型;并通过划定各类绿线,实行“绿线管制”制度,促进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
3、 规划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国务院100号令)
(2)《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
(3)《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1993年建设部784号)
(4)《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00]106号)
(5)《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6)《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