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条 城市生态隔离地区
在西部城区与主城区之间,结合地下水源涵养的要求,划定玉符河两侧宽约3公里左右的生态隔离绿带;在东部城区与主城区之间,划定绕城高速公路东环线两侧宽约0.5公里左右的生态隔离绿带;划定东巨野河两侧宽约2公里左右的生态隔离绿带;主城区内大辛河两侧宽约0.2公里左右的生态隔离绿带。以上作为城市生态隔离地区,总面积约为109平方公里。
该区中的基本农田和玉清湖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为禁止建设区,其它为限制建设区。该区严格控制城市建设蔓延侵占,不再增加新的城市建设用地,对现有存量建设用地和农村居民点集中整合,搬迁其中的污染工业,保留湿地、林地、园地等自然原貌,提高生态功能。
第44条 山林绿化区
该区包括原有良好山林植被区域、坡度25度以上退耕还林区域及荒草荒坡地宜林区域,主要分布于南部山区。总面积约为550平方公里。
该区为限制建设区,加强山林保护和植树绿化,禁止进行破坏山林绿化的建设活动。
第45条 一般农田用地区
该区包括除基本农田以外的中、低产农田、零星菜地、园地、渔塘等,主要分布于黄河两岸、南部低山丘陵区坡度25度以下区域。总面积约为232平方公里。
该区为限制建设区,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以改造,鼓励各种农业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
第46条 重点生态保护防治区
该区包括地下水水源涵养保护区、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和黄河防洪行洪区及河流水域。地下水水源涵养保护区范围为济南泉域地下水直接补给区和白泉泉域地下水直接补给区的一部分,位于南部山区北半部;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为饮用水源鹊山水库、玉清湖水库、卧虎山水库、锦绣川水库、东湖水库、狼猫山水库等的直接汇水区域,位于南部山区和黄河沿岸;黄河防洪行洪区位于黄河沿岸。该区总面积约为469平方公里。
⑴ 地下水水源涵养保护区为限制建设区,以生态绿化和发展生态农业为主,部分作为基本农田保护用地。应保护植被,植树造林,涵养水源,合理拦洪蓄水,保持地形地貌;禁止建设污染水质的工业生产设施,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重点渗漏带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影响地表水渗漏的工程项目以及其他影响地表水渗漏和污染水质的活动;对区内生态旅游场所,严格控制旅游容量。
⑵ 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以及地表径流区域为禁止建设区,停止一切农业生产活动,退耕还林,加强生态绿化;禁止所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⑶ 黄河防洪行洪区为限制建设区,以标准化堤防建设和生态绿化为主,保留区内原有农田,禁止与防洪设施建设无关的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