⑶ 小清河(济南段)干流河段济青高速至济钢干管3.86公里及下游500米至辛丰断面34.18公里河段、韩仓河港沟至小清河入口12.10公里河段、巨野河狼猫山水库至小清河入口31.13公里河段、绣江河垛庄水库至小清河入河口87.70公里河段、漯河相公庄至芽庄湖18.77公里河段、徒骇河支流垛石河盐场村至徒骇河入河口13.91公里河段、徒骇河支流大寺河大安村至徒骇河入河口36.97公里河段、德惠新河济南段27.94公里河段、德惠新河支流商中河南河头至德惠新河入河口39.82公里河段、德惠新河支流改貌河毛清支沟至德惠新河入河口17.48公里河段、黄河支流汇河陈氽至展小庄10.77公里河段、崮头水库、钓鱼台水库及石店水库为农灌用水功能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⑷ 玉符河、北大沙河、南大沙河、郎溪河、城西洼、小清河京福高速至水质净化二厂段及下游500米至水质净化一厂段、水质净化一厂下游500米至济青高速公路段、腊山河、兴济河、工商河、玉绣河、西泺河、东泺河、柳行头河、护城河、全福河、大辛河、绣江河明水河至金盘村段、漯河杏林水库至相公庄段为景观娱乐用水区。
玉符河、郎溪河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北大沙河、南大沙河、城西洼、小清河京福高速至水质净化二厂段、护城河、绣江河明水河至金盘村段、漯河杏林水库至相公庄段、大站水库、杏林水库、大明湖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其余河流景观用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
⑸ 白云湖坝内9.61平方公里范围为渔业用水功能区,其水质执行《渔业水质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⑹ 徒骇河(济南段)夏口桥至展家桥段57.80公里干流河段、杜张水库0.58平方公里库区为工业用水功能区,其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
⑺ 小清河干流睦里庄至京福高速断面4.60公里河段为河流源头水质保护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第126条 声环境功能区划
声环境功能区划为一类区20个,面积586.71平方公里;二类区11个,面积204.18平方公里;三类区9个,面积231.11平方公里;四类区包括快速路、31条一级主干路、32条二级主干路和130条次干路,2条铁路。分别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标准。
第四节 环境污染防治
第127条 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源头治理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环境污染防治的目标是:空气环境质量良好以上天数达到85%以上,市域范围内所有水体均达到相应的水环境功能标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第128条 空气污染防治
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改善城市能源结构。逐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控制和减少高耗能行业的发展规模。加强重点大气污染源治理,控制燃煤污染。实施生态恢复工程,控制开放源污染。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控制扬尘污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
第129条 水污染防治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完善城市污水管网,开展工业废水治理再提高和全面达标工作,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建设污水回用工程,整治城市河湖水系。强化农村地区的水污染防治,治理水土流失。合理调配水资源,增加生态用水,促进全市地表水体水质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