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条 中心城土地利用
结合中心城空间发展和布局调整,集约使用东部城区和西部城区等重点建设地区土地资源,控制城市向南部蔓延,严格保护南部山区农用土地资源,合理预留黄河北部地区、中心城东西部地区土地资源,满足城市远景发展需要。
⑴ 结合中心城空间布局,优化调整土地资源配置,合理确定城市不同地区的开发强度;通过对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开发次序的控制,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以及盲目圈占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⑵ 调整现有村镇的数量和布局,适当合并村镇和农村居民点,重点向部分基础条件好、有发展潜力的村镇倾斜,促进土地集约使用。
⑶ 提高产业用地的集约化水平,倡导用最少的土地资源获取最大效益,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厂房向立体发展,资本向高回报领域投入,产业向高科技发展,严格控制工业项目零散选址。
第136条 实施机制
⑴ 实施城乡用地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制度,依据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土地供应计划,强化城乡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和对土地储备的引导。通过空间和土地用途管制,促进区域均衡协调发展。
⑵ 积极推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和征地制度改革,充分尊重农村集体和农民的财产权,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为城市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⑶ 进一步加快土地市场建设,建立统一、公开和透明的土地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第二节 水资源
第137条 规划原则与目标
以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建设节水型社会为目标,遵循“节流优先、治污为本、多渠道开源”的城市用水战略,统筹考虑供水、节水、污水回用、雨洪水开发利用和水资源保护等各个环节,合理利用各类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平水年和偏枯年的供需水平衡。
第138条 水资源合理配置
⑴ 2020年济南市当地可利用水资源总量平水年为15.8亿立方米,偏枯年为14.9亿立方米。
2020年济南市的客水资源(主要为引黄和引江)可引用量约为8.57亿立方米。
2020年市域污水回用量约为4.2亿立方米。
预测2020年生活和工业在保证率95%时,农林牧渔在保证率50%、75%时,济南市域的总需水量分别为24.24亿立方米、27.55亿立方米。
通过优化调度当地水资源、客水资源及非传统水资源,2020年济南市可以实现平水年及偏枯年的供需水平衡。枯水年份供水缺口将依靠应急措施解决。
⑵ 完善水资源输配水系统,建立现代化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实现最严格、最有效的水资源管理。
⑶ 坚持“地表水与地下水、当地水与客水资源联合调度、统筹配置”的原则,充分发挥水库与地下含水层的调蓄作用,保证水资源供需动态平衡。
⑷ 按照高效、公平和可持续的原则,在注重政策调控的同时,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实现多种可利用水资源在区域和产业间的合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