⑸ 加快污水回用工程建设,积极利用再生水资源。2020年中心城中水回用供水规模达到50万立方米/日以上,主要用于工业和城市生活杂用。
⑹ 加快中心城的供水管网建设,在城市自来水管网供水范围内,逐步取消自备井供水。
第148条 污水
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污水管网系统,提高污水收集率。采用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方式,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回用率,实现污水资源化。
⑴ 预测2020年中心城污水量为124万立方米/日(平均日),污水排放系数取0.75,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加强污水回用设施建设和管理,污水处理回用率达到40%以上。
⑵ 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B类标准。
⑶ 中心城划分为文昌、平安、大金、济齐路、济泺路、大明湖、柳行头、黄台七里河、王舍人、董家、孙村11个排污系统。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布置污水处理厂,扩建水质净化一厂,新建文昌、平安、大金、滩头、孙村和董家6座污水处理厂。城市边缘地区、居住区、小区、工业企业、学校、大型公共建筑等建设污水处理及回用系统。
⑷ 工业污水和医疗污水等必须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网。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⑸ 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城市污水管网系统,旧城区将原合流制管道逐步改造为雨污分流制管道。
第149条 雨水
按照雨污分流、雨水就地利用和就近排放的原则,完善城市雨水排除系统。2020年,中心城的雨水管道覆盖率达到90%以上。
⑴ 建成高标准的城市雨水系统,确保排水顺畅。中心城一般地段排雨标准为1-2年一遇,城市重点地区、地势低洼区、重要道路交叉口和立交桥雨水排除设施的排雨标准为3-5年一遇。
⑵ 完善城市建成区的雨水排除系统,按照排雨标准逐步改造原有断面过小的雨水管道。按照雨污分流制建设新城区雨水排除系统。
⑶ 加强雨水口、收水簸箕等收水设施的建设,确保雨水迅速收入雨水管道或排入河道。加强雨水泵站、雨水出口等雨水设施的建设及维护管理,确保其发挥应有的排水能力。
⑷ 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注重制定临时性排水方案和建设临时性排水设施,以避免对周边地区、尤其是对周围重要地段排水造成影响。
第150条 电力
贯彻“分层分区”原则,电源、电网建设适度超前。供电网达到“N-1”供电安全准则要求,供电可靠性达到99.99%。
⑴ 预测2020年全市用电量约为480亿千瓦时,最大负荷为9000兆瓦,全市人均综合用电指标5700千瓦时/人•年。
⑵ 建设济北电厂、西部热电厂,对黄台电厂、章丘电厂进行热电改造,改造现状热电厂及地方小机组,发电能力达到5100兆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