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条 地质灾害防治
贯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和管理体系,严格控制人为活动特别是采矿、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群测群防体系和预警信息系统。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力度,使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率和损失量明显降低,使危害较严重的地质灾害点基本得到整治。
⑴ 地质灾害易发区:济南市划分为6个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别以采空塌陷、岩溶塌陷、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沉降为主。
⑵ 地质灾害防治区:根据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情况及其危险性,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将全市划分为重点、次重点和一般防治区三类。
⑶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逐步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易避则避,易治则治。规划至2020年完成11处危险点(区)的综合治理,同时对京福高速公路济南段、二环南路和绕城高速公路南段等道路两侧不良地质区段进行综合治理。
第157条 防洪
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防洪减灾方针,防洪工程的规划建设应与黄河、小清河流域规划相协调,科学合理确定防洪标准,加强防洪减灾设施的建设和保护,健全蓄滞洪区和雨洪利用设施,确保城市安全。
⑴ 中心城按不低于20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济南市黄河防洪任务以防花园口站22000立方米/秒为目标,控制艾山站下泄流量10000立方米/秒,防洪工程按泺口站11000立方米/秒设防。中心城内的主要河道按10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
⑵ 中心城防洪采取南部缓蓄、中部分洪、北部疏泄的原则。加强南部山区水土保持,以增加入渗,缓蓄洪水,达到增加地下水补给量并减轻中下游河道排洪压力的目的。规划腊山分洪道,拦截济南市区西南部160平方公里的山区洪水,排入玉符河,减轻小清河的防洪负担。
⑶ 综合治理城区河道。在达到规划防洪标准的同时,截污清流,建设滨河绿化景观带,形成绿色水系走廊。结合南水北调输水工程综合治理小清河,打造风景宜人的小清河景观带。
⑷ 小清河沿线规划华山湖、小李家等蓄滞洪区,以利于超标准洪水的滞蓄,平时可作为湿地景观公园,改善城区生态环境。
⑸ 加强防洪非工程措施的应用,建立防洪指挥系统,建设和完善洪水预报系统,加强河道管理和立法工作,制定超标准洪水应急方案等,完善城市防洪体系。
⑹ 城市河道的除涝标准提高到10年一遇,尽快拓宽、疏通低洼地区排水河道。对低洼易涝地区,因地制宜地采取提高地面标高或泵站强排的方法,以解决雨季积水问题。

中心城防洪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