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 文化娱乐设施
加快建设影响力强的大型文化娱乐设施,重点建设齐鲁文博中心、山东演艺中心、泉城文化娱乐园和山东书城等省级项目,市图书馆新馆、市群众艺术馆、市博物馆新馆、济南大剧院等市级项目,区级图书馆和区级群众文化艺术馆,共14处重点建设项目。
⑶ 体育设施
逐步完善以行政区域、街道(镇)及社区为基础的公共体育设施、竞技体育设施、社区体育设施配套体系建设。在龙洞地区建设十一届全运会主会场、体育馆、游泳馆、网球中心等,在贤文片区建设省级体育竞技训练中心,在西部文昌片区和东部唐冶地区分别启动建设区级体育中心,共4处重点建设项目。
⑷ 医疗卫生设施
引导主城区医疗资源向新区扩展和转移,引导城市医疗资源向农村转移;医疗机构向大型现代化医院和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两级转化;积极推进基层和农村医疗设施的建设,提高社区医疗服务水平。重点建设市传染病医院、省立医院东院、市急救中心等6处医疗卫生机构。
⑸ 教育科研设施
调整现状旧城区教育用地功能,完善旧城区文东教育科研中心区;西部崮山片区建设以高等教育为主的教育科研中心区;逐步建设二环南路、贤文和彩石等高等教育集中区;安排为产业发展和配套的科研用地。建设山东师范大学、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等新校区、济南实验教育城等9项重点项目。
⑹ 社会福利设施
新建儿童福利院、老年公寓、殡仪馆、公墓、社区服务中心等福利设施,初步建立城市养老服务、城市救助、城市捐助及社区服务体系,完善现有城市殡仪馆及公墓体系。
第172条 生态环境保护和绿化建设
实施绿色通道、平原防护林、山区生态林、沿黄绿化带、城区绿化斑块等生态工程建设,加强园林、风景名胜区生态绿地的保护与建设,加强农田林网和村庄绿化建设,强化南部山区生态保护与恢复建设,到2010年,南部山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0%以上;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强化源头污染防治,重点防治工业污染。实施52项重点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主城区重点建设小清河等沿河绿化景点、药山湿地公园、北马鞍山公园和大明湖改扩建等;在东部城区和西部城区建设10个市级综合公园、2个文化体育公园;同时加强各类绿地广场、重要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化和生产绿地建设,构筑城市绿色空间体系。实施约30项重点绿化建设项目。
第173条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加快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地方法规和历史文化街区等规划编制;加大名城保护工作力度,分区域按不同主题实施保护,恢复泉城特色和历史风貌。重点是古城内府学文庙、题壁堂等4处文物保护单位的修复,芙蓉街-曲水亭街、将军庙、商埠区内的街区等5处历史文化街区和3处特色街区的保护,大明湖、千佛山、龙洞等5处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