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城镇总体布局
第15条 总体布局原则
1.集约利用土地,城镇布局结构合理;
2.完善城镇功能,合理确定城镇中心区;
3.城镇空间布局与城镇综合发展目标相匹配。
第16条 城镇用地发展方向
中心镇区建设用地发展方向可确定为:西进南拓——以老城区为依托,建设新的政府所在地,以政府办公用地为中心,向西、向南发展。
第17条 规划布局结构
规划结构为:一心五区——以镇政府为核心形成行政办公、商业休闲的镇区中心,现状镇区形成的老城居住区,以镇区中心为轴往南北展开形成的城镇生活区,民主路以西的工业园区,镇区西南部的物流园区和镇区西南角的生态居住区。
第18条 片区功能
老城居住区:为城镇现状居民服务的居民生活区;
城镇生活区:适应未来城镇人口发展的主要居民生活区;
工业园区 :城镇工业制造基地;
物流园区 :全镇的物流仓储用地;
生态居住区:为观光旅游服务的高档住宅区。
第19条 至规划期末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为978公顷,人均建设用地为145平方米,占城镇总用地的8.21% 。
第五章 居住用地规划
第20条 居住用地规模
规划2020年居住用地288.47公顷,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为37.13平方米,占城镇建设用地的29.49%。
第21条 居住用地规划
1. 采用居住小区、居住组团二级形式。
2. 居住用地规划为四个小区,即老城居住小区、新城居住小区、滨江居住小区、生态居住小区。老城居住小区为老城区现状居住用地,规划完善市政公用设施以及配套服务设施;新城居住小区为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的居住用地,这部分主要集中在镇区中心;滨河居住小区为生态环境优美的居住用地,规划该类用地布置在环境较好的农业观光区附近,北临长江,环境优美;生态居住小区为度假村居住用地,为旅游观光服务的居住用地,该用地在镇区西南角。
各片区居住用地人口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