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城镇道路系统规划
第32条 对外交通用地规划
1.规划对外交通用地为26.27公顷,人均对外交通用地3.38平方米,占城镇建设用地的2.69%。
2.城镇客运站
在镇区的西南角新建一个城镇客运站。
第33条 道路广场用地规划
1.规划道路广场用地161.99公顷,人均道路广场用地为16.56平方米,占城镇建设用地的20.85%。
2.规划路网采用方格网形式,道路等级分为三级,即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3.道路规划控制要求
主干路红线宽度不得小于35米,次干路红线宽度不得小于20米,支路红线宽度不得小于12米,经批准的城镇道路走向及红线宽度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不得调整修改。
第34条 静态交通设施规划
1.规划远期建成停车场4处,其中配合城镇工业区、仓储用地各一处,其余两处为社会配建停车场;
2.规划在镇政府北面新建城镇中心广场;
3.规划建4个加油站,分别设置在在物流中心,汉洪公路和友谊路的交汇处,镇政府南侧和工业区西侧的度假村内。
第九章 景观绿地系统规划
第35条 规划布局原则
1. 公共绿地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增加城镇自然景观。
2.注重城镇道路绿化,严格控制道路两侧绿化用地。
第36条 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绿化用地面积共63.02公顷,人均绿化面积为8.11平方米,占城镇建设用地的6.11%,其中公共绿地面积52.48公顷,人均公共绿地6.77平方米。
绿地分为公共绿地和防护绿地,在镇区入口景观节点、镇区南部滨水区、镇政府东侧、镇区的东南角和街头做公共绿地,在高速公路和工业区做防护绿地。
第37条景观系统规划
1.景观区规划
(1)工业景观区
以城镇工业区为主,在开发建设时应充分尊重基地自然状态,在道 路选形与工业建筑设计方面应结合自然,创造新型工业区风貌。
(2)居住景观区
主要集中与镇中心片区,是城镇居民生活居住区,规划创造舒适宜人生活环境,集中展现城镇商业、居住、休闲和工作风貌。